(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梨子 (略) 所( * 标段)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梨子 (略) 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JBH ***
招 标 人: (略) 全景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市环境 (略) (盖章)
编制人: 曾 诚 资格(章) 渝建【招】 ***
审核人: 王 荔 资格(章) 渝建【招】 ***
* 〇 * * 年 * 月
目 录
第 * 章 招标公告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 (略)
1.招标条件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梨子 (略) 所由 (略) (略) 以巫山发改【 * 号、巫山发改【 * 号、巫山发改【 *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全景 (略) ,资金来源为业 (略) 贷款。 (略) 条件,现由招标人 (略) 全景 (略) 委托 (略) 市环境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略) 。
2. (略) 范围
2.2建设规模及内容:①改造面积 * . * 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 * 平方米(对配套 (略) 扩建);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弱电、配电、照明、通风及空调等工程。
②梨子 (略) 所,新 (略) 所 * (略) 功能; (略) 道路 * 米(木栈道、宽2米), (略) 及景观 * 3平方米( (略) * 平方米、景观 * 平方米),草坪及绿化 * 平方米。
2.3工程投资:约 * 万元
2.4计划工期: *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 (略) 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 * 标段为: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第 * 标段为:梨子 (略) 所;工程投资合同估算价约 * 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略) 资格后审,第 * 标段投标人须同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第 * 标段投标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略) 工程的能力。
3.1.2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 * 〕 * 号文)的要求。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略)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各投标人只能在2个标段选择 * 个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信用中国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8月 * 日起, (略) 投 (略) (http:/ ***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过程和事宜。
4.2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 (略) 上下载, (略) 人或代理机构提供, (略)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文件为准。 (略) (略) 应及时核对修复, (略) (略) 承担。
4. (略) 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略) 投 (略) (http:/ *** ) (略) 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 * 年 8月 * 日 * 时 * 分前( (略) 时间) (略) 投 (略) (http:/ *** )上指定位置提出疑问,疑问位置出错或疑问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 * 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 并缴纳, (略) 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5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略) 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 年 9月 * 日9时 * 分至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投 (略) 信息屏指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全景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市环境 (略)
地址: (略) 中路 * 号( * 楼) 地址: (略) 新区金渝大道 (略) 市花园8栋 * -2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 电话: ***
* 年 8月 * 日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略) 全景 (略) 地址: (略) 高唐街道 (略) 中路 * 号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略) 市环境 (略) 地 址: (略) 新区金渝大道 (略) 市花园8栋 * -2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 *** |
1.1.4 |
项目名称 |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梨子 (略) 所 |
1.1.5 |
建设地点 |
|
1.2.1 |
资金来源 |
业 (略) 贷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落实到位 |
1.3.1 |
招标范围 |
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图说明、 (略) 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 、 * 标段工期均为 *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略) 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第 * 标段投标人须同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 第 * 标段投标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 (略) (略) 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 * 类人员”) (略) (略) 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 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注:“ * 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 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业绩要求: 第 * 标段业绩要求: * 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 * 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金额在 * 万元及以上的单个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商 (略) 除外)。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 (略)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项目信息)中招投标信息、合同备案信息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截图,其中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截图必须体现开工时间、实际竣工验收时间和实际造价,以上 * 个截图的单位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 * 致,只有提供以上完整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才视为有效业绩, (略) 理。 第 * 标段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资格及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②提 (略) 保 (略) 保花名册( * 年4月至开标前任意 * 个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技术负责人资格及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②提 (略) 保 (略) 保花名册( * 年4月至开标前任意 * 个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项目班子配备要求 第 * 标段: ①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项目特征配备施工员2人(其中土建施工员1人,装饰装修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其中土建质量员1人,装饰装修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测量员1人、标准员1人、劳务员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1人。 ②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③提 (略) 保 (略) 保花名册( * 年4月至开标前任意 * 个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第 * 标段:①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项目特征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1人。 ②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上岗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③提 (略) 保 (略) 保花名册( * 年4月至开标前任意 * 个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略)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 (略) 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 (略) 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必须与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备案的岗位和专业 * 致, * 人 * 岗不得兼任。 ②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略) 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②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提 (略) 配备的管理人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 提供 (略) 建 (略) 投标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略) 保证明材料)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略) 市外企业需分支机构在渝负责人出席开标会。 (1)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身份验证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身份验证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略) 保证明。 (2)投标人 (略) 有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备查, (略) 要求提供原件者,若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 * 致或提供原件不全,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并 * 次性递交,如发现虚假材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略) |
√不组织。自行踏勘, (略)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略) (略) (略) 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
1. * .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 * .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略) 文件后, (略) (略) 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 年 8月 (略) 投 (略) 投标人疑问区提交疑问。 |
1. * .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获取澄清时间: * 年 8 月 * 日 * 时 * 分止。 获取书面澄清方式及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发布之日起, (略) 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澄清、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 (略) 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 *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 *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2.2.1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 年8月 * 日 * 时 * 分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 9月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
2.2.3 |
(略) 文件澄清的时间 |
(略) 站上公布, (略) 查阅并下载;无论是否查阅或下载,均视 (略) 内容。 |
2.3.2 |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
(略) 站上公布, (略) 查阅并下载;无论是否查阅或下载,均视 (略) 内容。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
3.2 |
投标报价 |
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 1、编制依据:执行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及相关计算规范和配套文件、《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 * ),《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 * )及相关配套文件、《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定额(以上简称 * 年计价定额)、文件、 (略) (略) 渝建发[ * ] * 号文《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略) (略) 渝建发[ * ] * 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 (略) (略) 渝建发[ * ] * 号文《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 (略) (略) 渝建[ * ] * 号及(渝建发( * 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略) (略) 渝建发〔 * 〕 * 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 (略) 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 (略) 情自主合理报价。 (略) 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 (略) 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2.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疑问作修改外,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等。 2.2各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前述第 (略) 有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 (略) 调整。 2.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略) (略) 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能出现漏项、增项或报价空白;某 * 子项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报价内,且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 3、材料的采购、报价 3.1材料及设备价格调整:采用不含税价,按(期刊信息以补遗形式发布)公布的不含税信息价调整,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 (略) 询价并经建设单位确定的价格计算, (略) 行情及自身实力定价纳入投标报价内。 3.2 各分项工 (略) 质保期, (略) 测算费用在投标报价中。 4、人工费: 4.1按(期刊信息以补遗形式发布)公布的人工单价计算,由各投标 (略) 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根据渝建( * ) * 号文件,合同工期内主要材料涨跌超过5%的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5、其他说明: 5.1 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承包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 (略) 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单价和合价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5.2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应与投标函报价 * 致。 5.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 (略) 地)、 (略) 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4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 *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略) (略) 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5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 (略) 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5.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 * 致,应于本须知2.2. (略) 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5.7招标人在工 (略) 列出的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得修改。 5.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优惠必须体现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得以总价下 (略) 优惠。 6.安全文明施工费: 6.1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略) 渝建发[ * ] * 号文《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并 (略) (略) 渝建[ * ] * 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各投标人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按暂定金额(随最高限价 * 并发出)单列, (略) 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空白。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6.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 (略) (略) ,做到专款专用。 7、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相应的最高限价。 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开标5日前发布。 8、投标人的总报价和清单项目单价及合价均保留两位小数,第 * 位 * 舍 * 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 * 标段: * 万元整(人民币); 第 * 标段: * 万元整(人民币); 提交时间:于 * 年 9 月 * 日 * 时 * 分截止 * 、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 (略)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账,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 (略) 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 * ):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梨子 (略) 所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附件。 3.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梨子 (略) 所 标段投标保证金”( (略) (略) 填入, 项目名称可简写)。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 5. (略) (略)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 (略) 备案。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小时前汇到指定帐户(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 (略) (略) 向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略) (略) 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回至 (略) 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注:在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之前,中标人应按 (略) 渝价〔 * 〕 (略) 投标交易服务费,在此费用缴纳后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本项目的年份要求 |
*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6.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或盖章,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地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1. (略) 分: * 式 * 份,正本 * 份副本 * 份; 资格审查资料: * 式 * 份,正本 * 份副本 * 份; (略) 分: * 式 * 份,不分正副本; 电子文件:U盘2个, (略) 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 份,预算为完整版(excel版),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经济标”袋中。 |
3.6.5 |
装订要求 |
1、 (略) 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 (略) 分、 (略) 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 (略) 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 * 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采用左侧胶装,并应编制目录。 (2) (略) 分的装订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封面页(纸质厚度及白色厚型纸的色差不做特别要求,以纸张加盖印鉴后不能透过纸张辨认印鉴内容为准),用初号仿宋字体在该厚型纸面页标明“施工组织设计” * 个字即可(横向且不需要引号);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 * CM左右的等腰直角 * 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地址、名称、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等无关内容;目录 (略) 编制,目录及页面应保持整洁,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的标记等情况;采用左侧胶装,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 《施工组织设计》 (略) 分采用A4白纸, * 号仿宋字体,1. (略) 距;图表可采用A3白纸,装订时必须折叠成A4大小;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 施工组织设计封底采用A4白纸 * 张并和施工组织设计 * 起胶装成册。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编写装订《施工组织设计》的, (略) 理,不得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3) 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 * 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采用左侧胶装,并应编制目录。 所有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保证装订牢固,否则, (略) 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袋使用“经济标”袋、“技术标”袋、“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所有投标文件袋均由投标人自 (略) 封装。 2. (略) 分装入“经济标”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3. (略) 分装入“技术标”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4.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 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经济标”袋单独递交。 6. (略) 文件规定使用投标文件袋或密封、标识、 (略) 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应拒收。 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 * 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 (略) 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料袋的要求,并注明“第 袋共 袋”。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标段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 (略) 投 (略) 查询或开标 (略) 大厅电子显示屏)。 (略) 人应拒收。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1. 介绍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 宣布开标纪律;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 (略) ; 4. 招标人、 (略) 文件要求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略) 保证明,以证明其身份; 5. 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资料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6. 查询“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记录情况; 7. 宣布投标人数量、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8. 公布最高限价和开标顺序; 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经济标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 .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 开标结束。 |
6.1.1 |
(略) 的组建 |
1. (略) 构成: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 (略) 市综合评标专家数据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5名专家组成。 |
7.1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 * 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略) 市招 (略) 、 (略) 建 (略) 、 (略) 投 (略) 。 |
7.4.1 |
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方式:转帐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 2.履约担保金额:按中标合同价的5%; 3.民工工资保证金:按中标合同价的2% 4.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 日内。 |
8.1 |
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
9.5 |
(略) 门 |
(略) (略) *** (略) 发改委 *** 所有投诉必须按照《 (略) 投 (略) 理办法》( * 年6 (略) 委令第 * 号)和《 (略) 市招标投 (略) 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 * 号)的 (略)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
关于无故放弃中标 |
(略) 人订立合同,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 (略)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依 (略) 罚。 |
* .2 |
关于转包、分包 |
中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转包、分包,若发现有转包、分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 |
* .3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 号文规定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 (略) 计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但不得单独报价。 (略) 代理服务费。 |
* .4 |
“渝建发[ * ] * 号文”规定 |
根据“渝建发[ * ] * 号文”规定,将招标文件的审查责任交还给投标人, (略) 文件,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及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本表第1. * . (略) 代理机构提出疑问, (略) 文件。 |
* .5 |
(略) 投标交易服务费 |
由中标人按 (略) 渝价〔 * 〕 (略) 投标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但不得单独报价。 |
* .6 |
对农民工工资的要求 |
按照渝建发[ * ] * 号文件、巫山府办发[ * ] * (略) 。 |
* .7 |
信用中国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
在开、评标、定标阶段,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 (略) 或其分公司属 (略) 人或黑名单记录者; (略) (略) 罚记录;有上述记录任何 * 种情形,均分别按开标时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评标阶段否决其投标、定标阶段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 .8 |
县外企业注册营业机构等要求须书面承诺 |
县外企业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 * 个工作日内依法在在 (略) 注册营业机构,独立核算缴纳相关税收,在 (略) 基本存款账户。 |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 * 致的,如有补疑澄清的,以补遗澄清为准,若没有则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 标段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不组织。
1. *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 分包
中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转包、分包,若发现有转包、分包者,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 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略) 投 (略) 上匿名提出,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 (略) 投 (略) 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文件 (略) 投 (略) 公开发布,投标人自主下载。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投 (略) 上公布,投标人自主下载。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略) 人对文件作出的修改内容,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 (略) 人所修改的相关内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略) 人公布的清单格式填报。
3.2. (略) 人不接受调价函。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 第 *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 (略) 、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日内退还;递交了投标文件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退还;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文件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的 * 并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本次招标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按投标人须知1.4.1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6.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 * 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按本章第 4.1.1 项和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 (略) 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6.1 (略)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具体要求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 (略) 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略)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2) (略) (略) 有投标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 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投标, (略) ;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其他方式 (略) 为:
( *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 )其他 (略) 为。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异议与投诉
(略) 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略) (略) 门投诉(对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 (略) 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略) (略) 门投诉的,应当 * 并说明)。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失信记录情况 |
备注 |
签名 |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对你方的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略) 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骑缝章 |
(略) 市 (略)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 (投标时间) 所递交的 (工程名称) 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经理: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金。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 (略) 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填写完整后,才能填写《中标通知书》;
②本书 * 式 * 份,招标人、中标人、县招投标办、 (略) 门、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各 * 份。
(略) 招 (略) 制
中标结果通知书
(略) (略) 、 (略) 建 (略) 、 (略) 投 (略) 发布的中标公示。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 款 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条正文内容由下述内容完全代替: (略)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 (略) 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 (略) 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公开抽取确认第 * 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 标 人 名 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采用 |
|||||||
报 价 唯 *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 质 等 级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营 业 执 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投 标 保 证 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班子配备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 标 报 价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 |
|||||
投 标 内 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工 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
工 程 质 量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 标 有 效 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 标 保 证 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权 利 义 务 |
符合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已 标 价 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 * 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最高限价, (略) 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 * 章“技术规范”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
|||||||
实 质 性 要 求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条 款 号 |
量 化 因 素 |
量 化 标 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总分 * 分。 设总分 * 分。其中: 1.投标总报价 * 分; 2.施工组织设计 * 分;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报价确定范围 |
招标人设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和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工程成本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 (略) 理。 |
|||||
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 * 分之 * 的最低价和同等数量的最高价(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投标人不超过6家则不去掉)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与最高限价再次平均即为本项目的总报价评标基准价。 |
|||||||
2.2.3 |
允许偏差范围 |
+3%至- * % |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
2.2.4 |
评分标准 |
投标总报价 |
* 分 |
|||||
施工组织设计 |
* 分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
* 分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3 |
评标程序 |
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初步评审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 (略) 算术性错误修正。 2. (略) 按照本章3. (略) 初步评审,确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3.按照本章第2.2款中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 4.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 (略) 评审,按本附表第3.2.1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审计分,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诚 (略) (略) 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 *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 (略) (略) 理导致有效投标不足 * 人而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投标。 |
||||||
3.2.1(1)
|
投标 报价
|
投标总报价得分(A) * 分 |
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首先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 *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得0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注: (略) 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 * 位 * 舍 *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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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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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B) * 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 分) |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对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叙述详细,施工组织措施编制针对性强,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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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 |
针对本项目中既有的主 (略) 采用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能 (略) 的实际边界条件,具有较强针对性,且所采用的方案、措施合理,可行、详实、得力,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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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和宏观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完整,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功能完善、管理幅度适宜,有关措施针对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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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安全管理体系合理完整;安全管理 (略) ;安全措施,完整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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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3) |
建立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防止水土流水 (略) 理方式、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措施、材料运输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指导性, (略) 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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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 |
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 (略) 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的柔性好,按时完工可靠性高。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劳 (略) 曲线及不均匀系数编制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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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2)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科学合理很好满足施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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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委独立对每份施工 (略) 评分,保留 * 位小数;所有评分算术平均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该技术方案的最后得分。 2.《技术标》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条规定要求,否则按“0”分处理。 3.《技术标》判定为“0”分的投标单位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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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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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得分(C)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 * 分) 计算公式:某 * 投标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值*( * )* * %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 * 位 * 舍 * 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市工程建设 (略) 网站上公布的分值为准,具体分值在开标时查询并按上述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出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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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 = 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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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有矛盾的,如有补疑澄清的,以补遗澄清为准,若没有则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1. 评标方法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总分数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为第 * 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 (略) 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公开抽取确认第 * 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推荐第 * 、第 * 、第 * 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存在有以下情形之 * , (略) 应对其投标文件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再进入详细评审。 (略) 按本章第 2.2.1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得分。
(1)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 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2)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诚信评价计算出得分C
投标人得分=A+B+C。
3.2.2 (略) 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存在下列情形之 * , (略) 对其投标文件 (略) 理:
(1) (略) 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2)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3)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提出异议;
(4)投标人对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提出重大偏离;
(5)纳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定金额包括预留金、 * 方分包工程和材料购置费、 (略) 文件的规定不 * 致的;
(6)按规定标准的计取的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等不可竞争的费用与规定标准不 * 致的;
(7)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
(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略) 文件的要求;
( *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略) 人给定的投标最高限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 * )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 (略) 补正,投标人对此拒绝的。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条件 |
第 * 章 * .7 |
信用中国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
在开、评标、定标阶段,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 (略) 或其分公司属 (略) 人或黑名单记录者; (略) (略) 罚记录;有上述记录任何 * 种情形,均分别按开标时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评标阶段否决其投标、定标阶段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第 * 章3.2 |
投标报价 |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等。 |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略) (略) 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能出现漏项、增项或报价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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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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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工 (略) 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价格投标人不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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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优惠必须均衡报价体现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不得以总价下 (略) 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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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空白。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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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相应的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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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章3.1 |
初步评审 |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其投标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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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文件规定的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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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章3.2 |
详细评审 |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时,必须提供低于成本价的合理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 *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单位工程 * 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 * %。
4.工程承包范围:
*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略) 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按约定的承包方式、承包范围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税);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元(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合同约定优先顺序在先者为准。
* 、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整体转包及肢解后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 、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十 *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 * 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双方有关工程的签证、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2)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2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略) (略) (略) 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 (略) 地。
1.1.3.2 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
1.1.3.3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 * 致的,以较高标准为优先。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及份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以合同约定优先顺序在先者为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两套图纸;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图纸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不影响承包人施工的情况下,图纸有可能分期提供,承包人必须配合,不能以此为借口延误工期;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等;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为: * 式 * 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形式为:纸质版(签章齐全)+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十 * 个工作日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在地 (略)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在地 (略)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1. * 交通运输
(略) 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配合由承包人负责取得 (略) 所需的批 (略) 权利,以及 (略) 需修建临时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略) (略) 内交通边界的约定:无。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
1. * 知识产权
1. * .1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略) 承担;
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利, (略) 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文件、须经发包人认可的监理文件,须经发包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发包人或 (略) 印章后方生效。发包人法定代表人同意 (略) 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1)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 (略) 需的水、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发包人仅提供接入点, (略) 内及 (略) 的交通条件 (略) 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水电要求单独装表计量,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略) 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 (略)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3)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场外道路由发包人指定位置, (略) (略) 和维护,如果承包人需要另外开辟道路,须报经发包人批准后, (略) (略) 工作及费用;场内便道按承包人要求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现有资料。承包 (略) 情况对 (略) 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
(5)由发包人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所有证件由承包人办理,以承包人为主, (略) 协助。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提出读图纪要 * 日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电子文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略) 建档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 * 套,竣工图纸 *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确定档案验收日 * 日前提供。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竣工资料 * 套中至少 * 套为原件,另 * 套须装订成册。
( * ) (略) 的其他义务:
①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略) 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到位。承包 (略) 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
②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 * 日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除每月提供外,如果监理或发包人要求临时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监理和发包人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 (略) (略) (略) 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 (略) (略) 材料的保管、进场人员的安全(包括各种专业分包),并完全承担 (略) 有费用。
④承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偿提供监理单位间、 (略) 办公用房、相应办公桌椅及办公水电,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⑤需承包人办理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遵守政 (略) (略) 地交通、环保、施工噪音、卫生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根据当地 (略) 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监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违反规定导致的罚款均由承包人负责。
⑥已完工程成品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毁损、火灾、丢失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失窃,承包人无偿予以修复。
⑦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知会发包人、 (略) (略) ,否则责任自负。 (略) 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或专门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破坏方承担。
⑧ (略) 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 (略) 地清洁卫生工作,积极配合发包人 (略) 地清洁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后,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施工过程 (略) 清。工程交付前 (略) 内容的清洁工作。如未在要求时间内清理完成或不清理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 (略) 组织清理或凿除,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⑨ (略) 规范负责完成对工程活动中的各项检测和试验,费用 (略) 承担。
⑩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 (略) 及周围的环境, (略) 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 (略) 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发 (略) 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 (略) 地上发生的 * 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消防保卫、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非发包人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 切责任。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 (略) 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 (略) 必需的 * 切工作和条件。
b、负责办理施工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占用绿化等合法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c、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d、开工前承包人须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不符合施工惯 (略) ,以及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单中错、漏、碰及各专业图纸表述不 * 致的问题。如因承包人未能在该道工序施工前 * 日内 (略) 提交书面建议并配合解决此类矛盾或违反强制性条款,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 * %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
e、 (略) 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道路实 (略) 地恢复原状费用由总承包人承担,施工用水、用电应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口接入。
f、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 (略) 文明施工。
g、 (略) 定期监理例会制度(每周1次)。承包人应定期编制工程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及工程阶段计划等,报告在例会前 * 日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h、承包人为分包人提供配合 (略) 施工总协调,参加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工程资料等负责。
i、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或给分包提供配合的以及发包人提出需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包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第 * 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 * %的管理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j、承包人必须按本 (略) 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指令。 (略) 所有 (略) 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在施工中更换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略) 办备案),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施工管理资质。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7日书面上报发包人经 (略) ,否则,承包人每违约 * 项(或每 * 人违约),需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万元;承包人项目经理更换后,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k、临时停水、停电、 * 次搬运、 (略) 地不足、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支出的 * 切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 (略) 承担。同时,工期不予延长。
l、承包人必 (略) 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人的管理职责, (略) 为负责。同时,承包人应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由分包单位承担)、施工通道、施工操作面等协助,并为施工 (略) 提供方便。
m、配合发包人分包的工作: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对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 (略) 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 (略) 总协调作出的决定。承包人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
n、建筑定位红线桩须做好外引及保护工作,确保完好无损、准确无误,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o、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 (略) 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 (略) 份或整体,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p、 (略) 后,发包人应将发包人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略) 交底。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管理制度及流程开展相应的各项工作,并无条件配合根据发包人管理 (略) 的特殊事项。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 (略) 合同。
关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 (略) 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在本工地上班的到位率要求达到 * %,如每月出勤少于 * 日的,按每日 * 元罚款,并在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如其中 * 个月内出勤少于 * 日,除承包人按照前述原则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胜任,可以要求更换。
3.2.2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和技术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0元。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2万元/次。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 * 切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 * 切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 日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 * 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书面认可后。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 * 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0.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 * 切损失。
3.5 转包和分包:
3.5.1 中标人在中标后严禁整体转包和肢解后分包,若发现有整体转包和肢解后分包者,招标人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施工承包合同,并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略) (略) (略) 理。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止时间:按通用条款
3.7履约担保
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履约担保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3.8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承包人 (略) (略) 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劳务费)金额:按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 * 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 (略)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 (略) 。需要取得发包 (略) 使的职权:(1)因某 * 合同事件,需要顺延工期或增加工程价款;(2)向承包人支付各种款项的签付;(3)任何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量的确认;(4)开工、暂停工程施工、复工指令的下达。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 (略) (略) 、 (略) 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小时。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 * 〕 * 号)等 (略) 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2)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安全 (略) 管理。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的安全管理目标未能实现,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总价1%的违约金。
(3)承包人必须与分包单位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履行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负责。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负责。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 (略) (略) 门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 * 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应 (略) 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 (略) 分。
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性能良好,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具有上岗证书,施工车辆应经 (略) 门检测合格,证照齐全,保险齐全。
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好工程的安监手续,并经验 (略) 开工建设,同时承包人必须积 (略) 门及发包人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在施工中,积极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应不定期地做好施工机械、车辆、电力线路、生活生产设施的检查,提 (略) 全性能。
承包人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 (略) 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需清晰可辩,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 (略) 出现事故,是由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和责任。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略) (略) 后 * 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 * %, (略) 分随工程进度支付,其余规定按渝建发[ * ]2 (略) 。
6.3环境保护
增加下列项:
6.3.1 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 * 〕 * 号)、《 (略)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略) 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 * 号)等 (略) 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
6.3.2 (略) 办理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略) 承担其费用;
6.3.3对施工中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电力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监控测量和保护,相应的费用或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3.4环境保护工作由承包人全权负责,执行国家和 (略) 相关规定。 (略) 内不得随地抛洒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施工区外,施工 (略) 大小便。 (略) 地清;
6.3.5施工 (略) 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规定必须达到;
6.3.6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减少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扰民。 (略) 门的临时要求,调整作业方式,停止高粉尘、高噪音作业或爆破作业等;
6.3.7保证周围建(构)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人防等设施安全;
6.3.8 (略) 的施工和作业人员,配证上岗,文明施工;
6.3.9按规定做好施工 (略) 地硬化工作,施工围墙(围挡)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非施工相关人员不许入内;
6.3. * 承 (略) (略) 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临设的拆除及清理,开荒清洁等达 (略) 需发生的费用。
6.3. * 上述增加列项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 个工作日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施工许可证取得前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日历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不可抗力导致此延误工期需在发现后7日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开工或竣工每延迟 * 日支付发包人违约金 * 0元,累计计算达到合同价款3%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通知解除施工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 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7.6 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年 * 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材料与设备的质量标准按有关国家 (略) 。 (略) 前,有业主代表和监理检查合 (略) 。电线、电缆不得使用“奥凯”品牌,电线、电缆的 (略) (略) 的相关检测标准且验收合格。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 (略)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与内容
变更的范围与内容: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必须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规模和内容,超出初步设计批复的规模和内容的新增项目应按程序报批,获得批 (略) ,否则不予纳入结算。
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暂定价款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发包人、监 (略) 实际情况签发技术变更(洽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确定。
承包人不得修改设计施工图,必须按设 (略) 施工。该 (略) 有工程变更【技术变更(洽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及涉及价款调整的经济签证,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发包人签章(公章)批准后才能实施并进入工程结算,未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承包人擅自不按 (略) 施工,发包人和工程师将责令承包人按照施工图返工, (略) 发生的返工费用及相应的经济损失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设计变更严 (略) (略) 门规定申报并备案。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增减工程项目,承包人不得拒绝接受。
具体结算办法:
(略) (略) 分、重大设计变更、新增(减少)项目的合同价格按以下办法编制计算后,报经招标人最 (略) :
①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②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的变更工程子项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考类似子项的投标综合 (略) ;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相同变更工程子目的新增综合单价,则由中标 (略) 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 * ] * 号)、《 (略) (略)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 ] *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和《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 * )的规定,参照 * 年《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预算的基础上经业主审定后按(最高限价-合同价)/最高限价× * % (略) ;涉及到的人工及材料,如果原报价文件中有的, (略) ,原报价文件中没有的人工费及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 (略) 工程造价信息》或《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巫山地区指导价 (略) ,造价信息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
* .1.1变更程序
按业主变更 (略) 其变更估价为: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7天内,与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 .1.2变更的估价原则:
1、对于清单项( (略) 分项工程清单及技术措施费清单)
a.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原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单价和价格确定;
b.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可参照其单价和价格确定;
c.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项目的新增综合单价,则由中标 (略) 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 * ] * 号)、《 (略) (略)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 ] *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和《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 * )的规定,参照 * 年《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预算的基础上经业主审定后按(最高限价-合同价)/最高限价× * % (略) ;涉及到的人工及材料,如果原报价文件中有的, (略) ,原报价文件中没有的人工费及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 (略) 工程造价信息》或《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巫山地区指导价 (略) ,造价信息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业主认质认价。
2、组织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均以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的费率办理结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渝建发[ * ] * 号”文规定标准据实结算。
4、 (略) 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以审计机关审定的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 .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收到建议7个日历天。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收到建议7个工作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 . 价格调整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基准价格以 * 年 (略) 市第 期造价信息为准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及装饰石材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相关材料具体实施期间(具体以审核进度款为准)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8 %时,或相关材料具体实施期间(具体以审核进度款为准)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及装饰石材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相关材料具体实施期间(具体以审核进度款为准)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价格为基础超过 8 %时,相关材料具体实施期间(具体以审核进度款为准)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及装饰石材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相关材料具体实施期间(具体以审核进度款为准)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④其他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均不允许调整( (略) 分除外)。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1.1固定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和《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 * )的规定,参照 * 年《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临时用地、环保、临时道路、供电、驻地建设、电讯设施、安全措施、供水与排污设施、保险、税费、文明施工、文件编制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 * 般风险。中标后发包人不再对 (略) 调整。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3 计量
* .3.1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单价子目按月计量,总价子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次计量。
* .3.2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进度款支付将采用以下方式;
(1)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进度款支付将采用以下方式;
(2)中间计量每月按实际完工合格工程量 * %支付,即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和进度款申请单后的7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向发包人发送 * 份进度款付款单,列出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次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金额,同时将 * 份副本开具给承包人。如果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款 (略) 分有争议,监理工程师 (略) 分开具进度款付款单。
(3)发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向发包人发送进度款付款单之日后 * 天内完成对工程师开具的进 (略) 列的款额的审核和批复,并应在完成审核和批复之后 * 天内按照审核的款项的 * %向承包人支付款项。
(4)如果上次或当次有 (略) 、分项工程且未按工程师的要求整改,按当次进度款的1%- * %扣罚,且本次进度款暂不予支付,直到整改合格后支付(不含利息)。
(5)当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 * %时,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商出具已付清民工工资证明,承包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且待审计机关出具工程结算报告后,剩余 * %的工程量款项由 * %工程尾款和3%工程质量保修金组成, * %工程尾款在审计结算后 * 年内付清不计息;3%工程质量保修金(扣除应由承包商负责的维修费用)在质量缺陷期满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退还不计息。
(6)工程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 * 次性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政府相关规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工期。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担由此造 (略) 有损失。
* .3 工程试车
*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
* .6 (略)
* .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 日内。
* . 竣工结算
* . 竣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单
份数和提交期限:工程结算经审价后 * 天内提交5份。
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
本工程结算原则: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结算价款+ (略) 分按实结算金额(若有)+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税金,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按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 * )的 (略) 。
2、工程变更及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
本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 (略) 人提出,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①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 (略) ;
②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类似子项由业主认定);
③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照《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以上简称 * 年计价定额)、《市城乡建委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 * ] * 号)的相关规定及相关配套文 (略) 组价,组价原则为采用投标清单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单价和有关投标取费的基础上编制报价。其中人工工日单价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若中标人的人工工日单价高于 * 年第 * 季度《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人工工日单价,则按 * 年第 * 季度《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价差。投标文件中已有的材料、机械价格按投标报价(若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价格高于 * 年第8期《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给出的材料价格,则按 * 年第 8 期《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巫山栏中公示的材料价格调整价差),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材料、机械价由发包人和监理人核定。若无定额可参考时,则由发包人和监 (略) 价格核定综合单价或全费用单价。若投标文件中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有几种不同价格,则按 (略) 。组价后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备注: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同比例下浮的范围包括按照定额组价形成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核定的投标文件中缺少的材料、机械价以及无定额可参考时,由发包人和监 (略) 价格核定的综合单价或全费用单价。)
④如因招标人要求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清单工程量 * %的, (略) 分的综合单价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本工程预算 (略) 比较,若中标人单价高于本工程预算审核单价,则按照本工程原预算 (略)
⑤变更工程量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及《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 * )的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
3、措施费:
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渝建发[ * ] * 号文件规定计算外,均按投标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作为结算价。
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签证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渝建发[ * ] * 号文件规定计算外,均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如果有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 * ] * 号文规定合格标准按规定按实结算。
5、规费: (略) (略) (略) 。
6、税金:按 (略) 。
7、合同约定费用: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申请,待发包人认可后施工,并及时完善签证资料。如发包人未签证, (略) 施工后发生争议,由承包人负责。零星项目的人工工日单价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年第 * 季度公布的土建、市政人工指导价为准。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8、结算综合单价修正:
如投标报价时,某 * 子项的合 (略) 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 (略) 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各子项各合价,再以下浮后各子项合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各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各子项合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9、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满后 * 天内提供最终结清申请单 * 式 * 份。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完成日期起 * 个月。
*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4)如果发包人扣留的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抵减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维修费的,或不足以抵减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必 (略) 分的赔偿责任。
* .4保修
*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3.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 * 小时内。
* .1 发包人违约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 个工作日下达开工通知按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日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 承包人违约
*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3.2款、3.5款、3.7款、6.1款、7.5款、 * .2款、 * 款规定的违约内容。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由于承包人不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使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不听从发包人和监理的指令;
(2) (略) 管理混乱,工程工期不满足要求,且不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的管理、协调;
(3)承包人不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施工等。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本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共同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 标准》(GB *** 1)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工程质量应 * 次验收达到合格。工程质量 * 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承包人需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返修达到合格,同时支付发包人本合同结算总造价的1‰的质量违约金;若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本合同结算价款造价的5‰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 (略) 门、 (略) 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 - * ) (略) 安全文明检查中,若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 - * )合格标准,每发生 * 次,由承包人承担 * 元违约金。除 (略) (略) 理外,若累计 * 次检查达不到合格标准,则安全文明施工视为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指定 (略) 专项整改权利,费用直接在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如该费用不足以支付时,可在当次/月工程费用中扣除。
(3)现场安全文明施 (略)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 - * )检查,每发生 * 次要求停工整改的,每发生 * 次,由承包人承担 * 0违约金。
(4)承包人不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在施工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或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 (略) 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现,除承包人应立即纠正整改外,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 * 0元/次。
(5)承包人施工中对各工序施工质量自检后,经发包人、 (略) 复查,发现还有分项、分部工程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 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每发生 * 次由承包人承担 * 元违约金。
(6)承包人在施工过 (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略) 或建设单位检查发现,每发生 * 次由承包人承担 * 元违约金。
(7)承包人应高度尊重 (略) 职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管理,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发包人 (略) 处理,对不 (略) 的单位或个人,发包人将责令其无条件 (略) 或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所有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8)承包人必须遵从发包人和监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制度,并遵从发包人 (略) 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违反总平面 (略) 罚,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发包人和监理有权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 (略) 地,发包人有权采取 * 切有效措施,保证各工种 (略) ,由此造成承包人的 * 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如施工图出现重大修改时,发包人发放修改后的新版施工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未按时将旧版施工图作废并返回发包人,或承包人未及时按新版施工图施工,造成工程实体与新版施工图不符而产生的 * 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制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批,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调整施工总进度计划,必须将调整计划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批 (略) 。若调整计划未报审,视为承包人擅自调整计划,每发生 * 次由承包人承担 * 元违约金。
( * )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认可,承包人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否则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须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 * 切经济损失(包括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差)。若发包人认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履约,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有权要求更换,每更换 * 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承包人若拒绝更换,发包人可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须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 * 切经济损失(包括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差)。
(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保 (略) 不少于 * 日,否则发包人及监 (略) 处罚,由发包人、监理人根据考核情况按每缺岗1天由承包人承担 * 元/天违约金,月累计缺岗 * 天以上的,由承包人承担 * 元/天违约金。
( * )在办理结算中,承包人若擅自伪造、涂改资料、弄虚作假或串通造假、虚增工程价款,发包人不予认可,并按照虚增工程价款的2倍赔偿给发包人。
( * )工程应在年月日前竣工并完成综合验收,否则发包人按承包人延期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略) 协商。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
*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日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 保险
*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规定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保险的 * 切费用。 (略) 门规定必须办理或要求办理的各类强制保险、劳动保险和承包人认为需投保的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办理并承担 * 切费用。
* .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参保。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
* .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 争议解决
* .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略) 申请仲裁;
(2)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起诉。
* 、补充条款
*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与计量、材料价格核定以及工程款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需严格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 (略) 。
* .2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民工工资,若有拖欠民工工资款时,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总价0.1%的违约责任。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马路、拉条幅、爬塔吊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 (略) 会 (略) 为发生,每发生 * 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总价0.2%的违约金。
* .3因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发包 (略) 履约保证金,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 (略) 结算,并且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 * 切损失。
* .4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 * 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 (略) 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 (略) 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 (略) 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略) 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5各清单子项 (略) 有费用。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不因材料、人工费涨价等因素不再对 (略) 调整。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 * 致就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 (略) 有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变更增加的施工内容。
*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2 年;
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4.给排水设施工程、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略) : (略) :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 方):
施工单位( * 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 * 条 * * 双方的责任
( * )应严格遵守 (略) 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 (略) 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 ) (略) 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 * 条 * 方的责任
* 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向 * 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 * )不准在 * 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 * 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 * 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参加有可能 (略) 公务的 * 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 * )不准向 * 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 * 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 * 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 * 条 * 方的责任
应与 * 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 * 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 * 条违约责任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 * 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 * 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 * 条 本责任书 * 式 * 份,由 * * 双方各执 * 份。
* 方单位:(盖章) * 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方监督单位(盖章) * 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 章 工程量清单
1. (略) 文件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略) 文件中的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 * 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或暂定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的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单位、发包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 (略) 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
1.4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 (略) 列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 * 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人报价按照( * ) (略) 市相应工程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略) 行情及企业 (略) 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招标范围内(不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执行固定单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临时用地、环保、临时道路、供电、驻地建设、电讯设施、安全措施、供水与排污设施、保险、税费、文明施工、文件编制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 * 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
2.4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作为统 * 报价的基础,投标单位不得修改;实际施工时,共同采购确定结算价格。
2.9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 * ] * 号和渝建发[ * ] * 号”按合格标准计算, (略) 控制价 * 起公布。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 * ] * 号和渝建发[ * ] * 号文的规定按实调整,并按其规定的方式支付。
3.工程量清单格式:
按《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 * 〕 * 号投标 (略) 要求提供完整的内容和表格。(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装订“综合单价分析表”,但必须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为完整的“EXCEL”预算文件)。
第 * 章 图纸
(略) 投 (略) 下载。(开标5日前发布)
第 *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 (略) 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 、 (略) 分
( * )投标函
( * )投标函附录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保证金
* 、 (略) 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资格审查资料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 ) 项目管理机构
( * ) 农民工工资兑现承诺书
( * ) 其他资料
* . (略) 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标段
投 标 文 件
(略) 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 * )投标函
( * )投标函附录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保证金
( *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略) (略) 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金额为 元,项目经理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 (略) 文件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6)我方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 个工作日内依法在 (略) 注册营业机构(分公司),独立核算缴纳相关税收,在 (略) 基本存款账户。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 )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3.2.1 |
姓名: |
|
2 |
工期 |
天数: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两年 |
||
4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 并递交。另外须准备 * (略) 出具。
( * )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施工 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我方投标担保金。
附: (略) (略) 支付款凭证、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所列金额、方式、时效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 (略) 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标段
投 标 文 件
(略) 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目录 (略) 编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标段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 ) 项目管理机构
( * ) 农民工工资兑现承诺书
( * ) 其他资料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 并递交。另外须准备 * (略) 出具。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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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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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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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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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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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 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材料的复印件。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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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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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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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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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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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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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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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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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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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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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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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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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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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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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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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1.本表每个项目 * 张, (略) 增加。
2. (略) 附电话必须真实有效。
( *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社保编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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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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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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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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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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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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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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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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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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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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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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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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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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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要求提供。
( * )农民工工资兑现承诺书
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投标,若有幸中标,我公司特此郑重承诺:
1、我公司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2、 (略) 渝建发[ * ] * 号文件、巫山府办法[ * 号文件规定。如有拖欠 (略) 为,经项目业主核实,可动用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应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回。以上情况每出现 * 次,我公司愿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情况严重的,项目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略) 退场,并由我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其他资料
1.注册营业机 (略) * 般账户
承 诺 书
我单位参加 建设项目 标段投标,若能被项目业主依法确定为中标单位,自愿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 个工作日内依法在 (略) 注册营业机构(分公司),独立核算缴纳相关税收,在 (略) 基本存款账户。
上述承诺若不能兑现,我单位愿意放弃中标, (略) 人、 (略) (略) 门 (略) 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县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
2.授 权 委 托 书
兹有 公司授权 巫山分公司全权负责 (略) (中标项目)相关事宜,工程款由 巫山分公司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在 (略) 申请领购发票开具, (略) 在 (略) 清算缴纳。
特此授权!
授权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联系电话:
注:县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
3. (略) 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略) 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梨子 (略) 改造工程、梨子 (略) 所( * 标段) 投标保证金信息(任选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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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略)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联 (略) (略) | (略) (略) (略) | *** |
(略) 联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 *** |
(略) 联 (略) (略) | (略) (略) 重 (略) | *** |
(略) 联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