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 (略) 优势,统筹集聚资源力量,加快推进验收、建设、招商等环节各项工作,引 (略) 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政策举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9月14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朱文强;联系电话:0552-*??电子邮箱:*@*26.com
关于支持蚌埠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更 (略) 优势,统筹集聚资源力量,加快推进验收、建设、招商等环节各项工作,引 (略) 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政策举措。
一、聚力培育保税产业
1.明确产业定位。聚焦新型显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打造以保税加工为核心、保税物流为支撑、保税服务为配套的产业依托型综保区,创新发展工业设计、专业会展等高端服务业态。(责任单位: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外事局、市发展改革委)
2.强化招商引资。 (略) 区两级共同设立综保区产业发展基金,对在区内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省级以上)总部的重点企业,或在功能创新、业态开拓、产业提升、进出口额等方面贡献突出的重大项目,实行专项支持;对实际到资*美元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按企业实际外资到位金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元。(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蚌投集团、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
3. (略) 级统筹。支持其他县、区(开发区)通过购买土地或租赁厂房等形式在综保区招引落地产业项目,推动重大外向型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户综保区。加强政策宣讲培训, (略) 内符合综保区产业定位和业务特点的企业和项目入区发展。(责任单位: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市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创新发展水平
4.支持研发创新。支持各类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 (略) 建设。对区内企业成功创建国家、 (略) ,荣获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依法设立的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获批通过发明专利,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起草的,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5.拓展新兴业态。促进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向研发、物流、销售、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链高端发展,引导加工贸易、物流仓储、电子商务等各类大型企业在区内设立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展示交易、检测维修等保税服务新业态。(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外事局、蚌埠海关)
6.鼓励联动创新。推进智慧综保区建设,提升综保区数字化管理水平。支持综保区与水运口岸、铁路货场等创新“区港一体化”路径,实现联动发展。深化综保区与自贸区统筹发展,加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外事局、蚌埠海关)
三、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保障
7.优化监管服务。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便利货物流转。支持区内企业申请高级认证企业(AEO),优先开展信用培育认证,扩大高级认证企业免除担保范围。支持海关、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对区内企业在注册备案、税收征管、外汇收支、跨境担保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责任单位:蚌埠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 (略) 分行)
8.强化人才引育。支持配强综保区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支持区内重点产业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及产业基础人才,分类给予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助等政策,为区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等服务。支持区内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对入选人才、团队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工作局)
9.加强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 (略) 加大对区内企业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保险、担保公司及产业投资机构和综保区管理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满足区内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 (略) 分行、蚌埠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
10.保障项目落地。统筹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优先支持综保区建设。鼓励采用标准地出让方式,提高区内产业用地绩效。对于优质重大且具有牵引性的项目,节能 (略) 级层面指导支持。(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促进交流合作。支持与安徽财经大学等高校、机构及其他综保区开展干部交流、课题研讨等结对共建活动。将 (略) 委党校、市干校等机构的现场教学点、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党校、蚌埠干部学校等)
四、附则
本政策适用于在蚌埠综保区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纳税信用等,且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故以及消防、报关报检、税务等方面的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