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环政批字〔2022〕 (略)
呼和浩特 (略)
关于内蒙古 (略)
粉煤灰系列产品加工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粉煤灰系列产品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生态环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粉煤灰系列产品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工业园区东区内蒙古 (略) 厂区内,原有项目于2021年4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1] (略) ),现拟将原辅材料由石灰石粉变更为石灰石块,新增1条石灰石破碎生产线以及石灰石暂存库、石灰石块筒仓、粉煤灰筒仓、原浆槽、废浆槽等,生产车间蒸压釜改为8台1.6MPa/219m3蒸压釜,粉煤灰制浆罐改为2个, (略) 分环保措施进行变更。变更后原有项目产品方案不变。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9.7%。
项目为变更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运输、储存、装料过程以及搅拌、切割等生产工序均进行封闭;石灰石破碎球磨工序、粉煤灰研磨制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石灰石块筒仓、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石灰石粉筒仓、粉煤灰制浆罐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配置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3)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原料车间进行封闭,原料配料、装卸、投料、搅拌等工序加强洒水抑尘,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 (略) 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 -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
项目须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餐饮废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金河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金河 (略) (略) 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 (略) 界噪声排放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切割废料及清理模具废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钢筋网制作过程产生的废钢筋外运综合利用;废耐高温防腐剂桶、废机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 (略) 置;生活 (略) 门处置。 (略) 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略) 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 (略)
2022年4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 (略) 、内蒙古生态
环 (略) 。
呼和浩特 (略) 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