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 (略) 路 * 号附 (略) 房产招租
标的系 (略) 区 (略) 路 * 号附 (略) 房产招租,租期1-3年自由选择,租金不递增,租金按年支付。标的均无房地证,无占用、抵押、担保及共有等其它他项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第 * 年租金协议或竞价分零招租。详情见下表:
序号
坐落
楼层
建筑面积
约(㎡)
第 * 年租金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参考单价
(元/㎡/月)
备注
1
(略) 路 * 号附1号
第 * 层
*
1. *
0. *
* .3
均空置
2
(略) 路 * 号附6号
第 * 层
*
1. *
0. *
* .3
3
(略) 路 * 号附7号
第 * 层
*
2. *
1.4
* .9
第 * 层
*
4
(略) 路 * 号附2号
第 * 层
*
1. *
0. *
* .3
均有不定期租赁
5
(略) 路 * 号附3号
第 * 层
*
1. *
0. *
* .3
6
(略) 路 * 号附4、5号
第 * 层
*
2. *
1.1
* .3
7
(略) 路 * 号附1号
第 * 层
*
1. *
0.5
* .3
8
(略) 路 * 号附2号
第 * 层
*
1. *
0.5
* .5
9
(略) 路 * 号附3号
第 * 层
*
1. *
0.5
* .9
*
(略) 路 * 号附4号
第 * 层
*
1. *
0.5
* .3
*
(略) 路 * 号附5号
第 * 层
*
1. *
0.5
* .3
*
(略) 路 * 号楼梯间
第 * 层
*
0. *
0.2
* .3
*
(略) 路 * 号附6号
第 * 层
*
1. *
0.5
* .3
*
(略) 路 * 号附7号
第 * 层
*
0. *
0. *
* .3
*
(略) 路 * 号附1号
第 * 层
7
0. *
0. *
* .2
*
(略) 路 * 号附2号
第 * 层
*
0. *
0. *
* .2
特别告知:
* 、本项目挂牌期自 * 日起至 * 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 (略) 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规定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 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网上报名应在办理报名手续和交纳保证金后,在挂牌期内签署《网络报价实施方案》后方获得报价账号;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 、若挂牌期满只有 *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 * 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 (略) 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 (略) 为的;(6) (略) 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结 (略) 全部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 、序号4- * 号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略) 期间内 (略) (略) 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并缴纳规定保证金, (略) 期间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或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只能 (略) 使优先权, (略) 外 (略) 使优先权,在最高报价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略) (略) (略) (略) 权价格,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优先权。若原承租方报价大于等于最高报价时,则承租方即为原承租方,若原承租方报价低于最高报价或未报价的,则承租方即是最高报价者。
* 、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房地证等)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 (略) 承担相应的风险。租赁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 * 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 * 年的租金 * 次性支付至出租 (略) 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 、 (略) 产生的 * 切税、费(含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 (略) 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 、 (略) 交易服务费: 按年成交租金乘以合同年限的2%收取,均由承租方承担。
十、出租方负责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 天内移交标的,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 * 、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 (略) 产生的费用均 (略) 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 (略) 损毁。
十 * 、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 (略) 罚 (略) 承担。
十 * 、签定合同时需向出租方缴纳 * 个季度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 (略) 为,由出租方全额退还。
十 * 、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 * 、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报名联系方式: *** 李杰
(略) 地址: (略) 区公 (略) * 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 ***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