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遂川县高坪镇高坪村圩镇安置点房后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遂川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遂川县高坪镇高坪村圩镇安置点房后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川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遂川县自然资源局
二、工程名称:遂川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遂川县高坪镇高坪村圩镇安置点房后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三、工程地点:遂川县高坪镇高坪村圩镇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采取“削坡减载+挡土墙+护坡墙+锚杆格构+锚喷+截排水沟+坡面绿化”等方式,对高坪镇高坪村圩镇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排危除险,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安全。
五、招标金额:本次招标控制价*.00元,其中:二标段工程项目投资*.00元。
六、标段划分:4个标段(每个标段详见公告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七、招标范围:本项目总投资*.00元;主要采取“削坡减载+挡土墙+护坡墙+锚杆格构+锚喷+截排水沟+坡面绿化”等方式,对高坪镇高坪村圩镇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排危除险,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安全。(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每个标段详见公告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八、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凡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需在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建造师);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6)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7)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 (市政专业) 、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担任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9) (略) 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项目负责人跟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担任。
(12)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4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其为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
(13)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十、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2024年06月12日00:00至2024年06月28日08:50。(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借用“ (略) 政设计招标”平台发布招投标相关程序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 (略) 系统中添加“ (略) 政设计单位”身份报名和下载标书)。
十一、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08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08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略) (略) 遂川分中心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如未提供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若存在招投标相关法律、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控制价*2%)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5、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4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其为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
6、本项目开标顺序: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
7、其他要求
7. (略) 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生成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有明确生成日期,生成日期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否则无效)。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如未提供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若存在招投标相关法律、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控制价*2%)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7.3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 (略) 、遂川县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4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7.5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 (略) 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 (略) 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 (略) 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 (略) 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 (略) 公共 (略) 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6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7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7.8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遂川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监督(079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遂川县 (略)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略) 遂川县泉 (略) 89号
联 系 人:邱荣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略) 吉州区城南航盛大厦A座2404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邮 箱:*@*63.com
招投标监督单位:遂川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796-*
附表一:
《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 |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招标范围 | 投标保证金 (元) | 工期 (日历天) |
遂发改招标核字 【2024】37号-1 | 遂川县大汾镇大汾村房后滑坡工程治理 | 遂川县大汾镇大汾村 | *.00 |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 | 2024年12月28日之前全面完工 |
遂发改招标核字 【2024】37号-2 | 遂川县高坪镇高坪村圩镇安置点房后滑坡治理工程 | 遂川县高坪镇高坪村圩镇 | *.00 |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 | 2024年12月28日之前全面完工 |
遂发改招标核字 【2024】37号-3 | 遂川县五斗江乡圩镇组崩塌隐患治理工程 | 遂川县五斗江乡圩镇组 | *.00 |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 | 2024年12月28日之前全面完工 |
遂发改招标核字 【2024】37号-4 | 遂川县左安镇石窝村移民房房后滑坡工程治理 | 遂川县左安镇石窝村 | *.00 |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 | 2024年12月28日之前全面完工 |
合计 | *.00 |
备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既可以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