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机场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1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绥芬河机场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略) 绥东 (略) ,招标项目资金 (略) 政府,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绥芬河机场车辆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XBMH2023-228
2.3 招标范围:扫雪车1台、抛雪车1台、除冰车1台、助航灯光巡视车1台、净空巡视车1台、叉车1台、雾炮车1台、打草设备1台、应急救援设备牵引挂具1套、应急救援设备吊装锁具1套;
2.4 交货期:第一批(助航灯光巡视车、净空巡视车、叉车、雾炮车、打草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牵引挂具、应急救援设备吊装锁具)2023年12月30日前货到现场,第二批(扫雪车、抛雪车、除冰车)2024年2月25日前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拟供扫雪车、抛雪车、除冰车、应急救援设备牵引挂具、应急救援设备吊装锁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其他产品无需提供代理授权书。
3.3拟供除冰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产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申请,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1日09:00时至2023年7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q.com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制造商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拟供除冰车民航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及状态正常的截图、信用信息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对于制造商的证书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日09:00时至2023年7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 (略)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绥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 (略)
地址: (略) 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编:*
联系人:王雅楠、代沙沙
电话:029-*-8019、8056
传真:029-*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http://**
开户行:中国 (略) 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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