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报告》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 (略)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13日18: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3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4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晓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支彦林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 (略) (略) (车行入口) (略) (略) (人行入口)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晓雨 *** 钟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22工 *** ( (略) (略)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 (略) 《上海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报告》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补充文件
一、主动澄清(修改)部分
1、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10:00。
2、为进一步实施疫情防控,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凡进入本次 (略) 的所有响应单位,必须佩戴口罩、随身携带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采购机构人员查验合格后方可 (略) 。凡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 (略) 。
3、本项目除上述2条说明外其他不变。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项目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项目补充文件为准。
采购人:上海市 (略)
采购机构:上海 (略)
日期:2022年4月12日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 (略)
地址:上海市 (略) (略)
联系方式:支彦林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上海市 (略) (略) (车行入口) (略) (略) (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杨晓雨 *** 钟娴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