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案管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JH23-*-00848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案管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98,734.00元
最高限价: 498,734.00元
采购需求:视频监控设备、网络设施保障设备、智能案管柜及视音频采集设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4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4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时间: 2023年11月24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 (略) 本溪满 (略) 镇永安街 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滨河东路汤河福湾 170#1-01号房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06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茜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