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延庆区新城街11号
公示时间:2023-08-21
受理时间:2023-08-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排口位于柴油发电机房屋顶,排口高度约为4.0m,对各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餐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集气管道引至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医疗污水、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再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北京龙庆 (略) 城西再生水厂处理;设备位于室内或楼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及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餐厨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油脂委托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无害包装物统一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药物性废物处理时按HW03管理)。化粪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直接从化粪池中清运。污水处理站栅渣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贮存于污泥池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要求,贮存于污泥池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武艳霞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气 (略)
审批部门: (略) 延庆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延庆区庆园街60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延庆 (略) ( (略) 延庆区牙病防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