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 (略) 大洼区农村供水水源替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建设 (略) 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地 (略) 大洼区各镇街,本工程任务:(1)新建辽西北应 (略) 接管点至临港净水厂原水输水管线5.208公里;(2)大洼临港经济开发区新建日供水能力#吨净水厂1座;(3)新建大洼区各镇街水厂与净水厂 (略) 连接管77.268公里。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为2025年7月—2027年12月。
投资总额为#.#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工程是否支持,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天。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略) 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号 联系人:张晋纶 电话:0427-#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中睿 (略) 联系地址: (略) 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54-62-102 联系人:徐光 电话:0427-# E-mail:*@*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