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6]
、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 (略) (含县区)各级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2、征集项目编号:K*3
3、征集项目简介: (略) (含县区)各级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陈莎莎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 (略) 体育路66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 (略) (含县区)各级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中国 (略) (略)
地址:三里街
服务要求:
协议价格(元): 0
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服务标准: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内容: 完全响应。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
0号柴油每升汽油优惠幅度 | 自定义 | 单价 | 0.15 - 10 | 0.15 |
协议价格(元): 0
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服务标准: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内容: 完全响应。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
92号汽油每升汽油优惠幅度 | 自定义 | 单价 | 0.15 - 10 | 0.15 |
协议价格(元): 0
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服务标准: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内容: 完全响应。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
95号汽油每升汽油优惠幅度 | 自定义 | 单价 | 0.15 - 10 | 0.15 |
协议价格(元): 0
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服务标准: 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填写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内容: 完全响应。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
98号汽油每升汽油优惠幅度 | 自定义 | 单价 | 0.15 - 10 | 0.15 |
协议价格(元):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一、采购需求商务条款1、投标人 (略) 范围内有实体加油站,且每个加油站规模≥200㎡,加油机≥2个,每个加油站加油枪数量不少于8个。2、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按照格式填写优惠折扣价,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3、第二阶段由各采购人依据本次征集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从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中自行选择加油服务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或合同,并报财政局备案。4、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加油服务期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开始计算。5、加油服务采取油卡制度,加油资金结算由各车属单位与入围供应商(加油站)在本次入围优惠条件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二、采购需求技术条款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为车用92号汽油(国V)、95号汽油(国VI)、98号汽油(国VI)、0号柴油(国II/III)),投标供应商所供应油品需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加油设施设备等需符合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等有关要求。2、投标人应在加油站安排满足公务车加油需要的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加油工作,设立应急公务用车加油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服务。3、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熟悉业务操作流程,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加油站的计量人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服务标准: 一、采购需求商务条款1、投标人 (略) 范围内有实体加油站,且每个加油站规模≥200㎡,加油机≥2个,每个加油站加油枪数量不少于8个。2、本次征集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以当日公布的成品油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响应供应商)按照格式填写优惠折扣价,优惠幅度不得少于0.15元/L,该优惠折扣为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3、第二阶段由各采购人依据本次征集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从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中自行选择加油服务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公务车加油服务协议或合同,并报财政局备案。4、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加油服务期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开始计算。5、加油服务采取油卡制度,加油资金结算由各车属单位与入围供应商(加油站)在本次入围优惠条件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二、采购需求技术条款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为车用92号汽油(国V)、95号汽油(国VI)、98号汽油(国VI)、0号柴油(国II/III)),投标供应商所供应油品需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加油设施设备等需符合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等有关要求。2、投标人应在加油站安排满足公务车加油需要的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加油工作,设立应急公务用车加油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服务。3、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熟悉业务操作流程,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加油站的计量人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供应商响应内容: 完全响应。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