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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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16 | 关于《中博国能平 (略)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9月19日 |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16
关于《中博国能平 (略) 生物质资源
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博国能平 (略) :
《中博国能平 (略)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中博国能平 (略)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5-*-89-01-*)选 (略) 经济开发区98号( (略) 小寺沟镇姚杖子村、南三家村),一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49%。项目一期项目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物质颗粒生产厂房1座、原料库房1座、成品库房1座、消防泵站及消防水池1座、配电室2座,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通过原料粉碎、干燥、成型等工艺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料仓入料口、下料口设置集气罩设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2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封闭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外运,不得外排。
3.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定期保养等措施,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厂区内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为生产车间,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为厂区露天地面、 (略) 、办公区,一般水泥地面硬化。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