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16:15:35】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 (略) 高新区徐州高新区新区街道,电厂北路北侧,奎河东侧。
2.项目基本情况:污水处理厂占地66.36亩,总建筑面积为3639.31平方米,全厂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所、臭氧发生间、制氧间、除臭装置、综合楼、门卫各一座;匀质池与事故池、水解酸化池和沉淀池、组合式多级A/O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污泥浓缩池各二座。(详见需求书)
3.比选内容范围: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4.服务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
5.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7天
6.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1元,最高限价11000元(整)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与项目业主或节能报告编制单位为同一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咨询服务机构,不得报名参选本项目的评审工作。
(3)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并具有相应资信等级;出具的服务成果文件应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4)熟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流程,近三年参与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审工作,熟悉评审相关文件编制,具备丰富的节能审查相关工作经验。提供以前开展同类项目业绩材料时,须附合同等佐证材料。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网(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近三年内,曾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节能评审意见严重失实的单位,不得申报。
(7)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6日 17:3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邱寒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珠江东路11号
项目委托方: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2月02日 16:15:35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 | 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 2024年02月05日 16:15:34 | 2024年02月06日 17:30:00 | 1元(整) | 11000元(整) | 邀请选取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服务需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