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城市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略) 停车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2.2建设地点:盐山县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 (略) 停车场及基础设施,主要 (略) 停车场;县城内部分便道升级及道路新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供水管网建设等。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2.5标段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艺术中心、职教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停车楼的土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二标段:平安大街(现状平安大街-旭阳路)贯通工程、徐福路(平安大街-现状徐福路)调直工程;三标段:盐山县建设大街(徐福路- 旭阳路)连接工程、平安大街(福安路-迎宾路)道路工程、盐山县红庙大街(银河大街-龙海路)人行道升级政造工程、康复路(靖远路- (略) 餐厅南边)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盐山县寿甫路(海泊路-凤凰路)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盐山县商业街(请远路- 龙海路)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盐山县福安路(平安大街-千童大街)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四个停车场加装充电桩;四标段:康复路、文化路、千童大街、旭阳路、迎宾路、银河大街的供水工程。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定标顺序按照标段的最高限价由高到低(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2.6工期: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4 09:00至2023-04-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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