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SCZX-C2024-06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 (略) 经营管理中心机关2025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30页第四章 采购需求(三)人员管理1.人员配置需求注
注:上表中各岗位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总计不得少于20人,各岗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在其投标文件列出所有的配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待遇不得低于 (略) 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公积金缴费标准(如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并为全员购买赔付金额不少于(略)元/人的人身意外险并提供缴纳证明,否则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配备的人员,要求政治清白,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可根据需求增设岗位和人员(提供人员岗位配置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更正为:
注:上表中各岗位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总计不得少于20人,各岗位人员数量不得少于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在其投标文件列出所有的配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待遇不得低于 (略) 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公积金缴费标准(如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以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并为全员购买赔付金额不少于(略)元/人的人身意外险并提供缴纳证明,否则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配备的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可根据需求增设岗位和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人员岗位配置表,加盖单位公章,中标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信息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的将被视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2)第45页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人员素质3.1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不含)以上学历得2分;年龄40周岁以下的得1分;具有5年以上从事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经验,得2分;持有人社厅颁发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8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业主出具证明其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等)。
更正为:
3.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得2分;年龄40周岁以下的得1分;具有5年以上从事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经验,得2分;持有人社厅颁发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8分。(须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业主出具证明其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等)。
(3)第45页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人员素质3.3
工程维修人员在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A)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更正为:
3.3工程维修人员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含)以上学历的得1分;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A)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第45页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人员素质3.4
安保人员50周岁以下,每有一人具有人社厅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的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更正为:
3.4安保人员50周岁以下,每有一人具有保安员证的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第45页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
供应商具有为物业服务 (略) ,平台为供应商自行研发且软件著作权人为供应商的,得3分;平台为供应商采购并使用第三方开发的系统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
提供以下材料:(1)软件使用界面截图;(2)该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自主研发的须提供 (略) 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人须为供应商;使用第三方开发的系统须提供第三方研发该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购买第三方系统的须提供采购合同)。缺任何一项证明材料则该项不得分。
更正为:
供应商具有为物业服务 (略) ,提供以下材料:(1)软件使用界面截图;(2)该系统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自主研发的须提供 (略) 颁发的磋商供应商软件著作权证书;使用第三方开发的系统须提供第三方研发该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购买第三方系统的须提供采购合同),本项最高3分,缺任何一项证明材料则该项不得分。
(6)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更正为: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2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其他无更正。
更正日期:2024-12-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 (略) 经营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60-1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联系电话:(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荔 严晓薇
电话:(略) (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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