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大 (略) :
你公司呈报《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大 (略) 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阳城县大 (略) 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4年7月 (略) 委托山西诚节 (略) (略) 提交的《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形成《阳城县大 (略) 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 (略) 《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项目位于 (略) 阳城经济技 (略) 安阳陶瓷 (略) (北安阳村东南1 (略) ),不新增占地,对生产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老式素烧窑改造为新式节能干燥窑;改造釉烧窑,提高产品质量;磨边生产线改造湿法生产;新增球磨机,实现错峰生产;同时对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等。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于2024年6月13日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140
554-89-02-#。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防止施工对周围大气、水和声环境造成影响,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影响进行恢复和补偿。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采用全封闭轻钢结构;破碎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2#生产线釉烧窑均燃烧煤层气,废气经SNCR脱 (略) 理后由砖坯干燥窑和釉墨干燥窑回收余热,最后进入脱硫塔进 (略) 理,水煤浆炉烟气在炉内脱硝,经除尘后与釉烧窑废气、釉墨干燥窑废气进入脱硫吸收塔脱硫后分别由31米、32米排气简排放;压机废气经布袋 (略) 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简排放。
3.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 (略) 理 (略) 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略) 设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或具有消音隔声装置的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合理布置设备;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 (略) 理;除尘灰、废砖坯、烧成废品、生 (略) 理装置的污泥、水煤浆炉煤渣、脱硫渣等全部返回球磨机再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略) 置。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 (略) 及周边绿化。
四、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总 (略) (略) (略) 阳分环函〔2024〕54号文件批复的允许年排放总量指标要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 (略)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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