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渭河武山县城区综合治理工程 | 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 | (略) | 甘肃 (略) | 为新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长度6.8km,包括:①堤防基础修复加固长度 *** km,其中修复加固左岸堤防长度5.311km,修复加固右岸堤防长度5.964km;②疏浚河道2km。总投资 *** 万元,环保投资 *** 万元。 |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 (略) 、 (略) 、临时料库、渣场及作业面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降低车速,减少车辆运输过程对大气的污染;2.建筑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工地的抑尘洒水,生活污水进入施工场地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3.做好工程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标准要求。4.河道清淤产生淤泥经干湿分离器脱水 (略) 指定的建筑 (略) 置。生活垃圾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定 (略) 门指 (略) 置;建筑垃圾作为河岸沿线建设护岸、护坡时填方使用;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和塑料可回收外 (略) 处理。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渣作为施工原材料使用。 运营期:1.控制河道沿线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产生,严格限制新建、扩建与污染环境有关的建设项目,也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禁止向河 (略) 理的污水,禁止在河道两岸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3.禁止在河道附近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捕杀鱼类。4.大力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河道泥沙淤积。5.尽量塑造近自然水域形态和亲水岸线,尽量避免采取完全硬化措施,尽可能恢复周围植被,堤坡、堤顶进行绿化。 | \ |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 (略) (略) 电话:0938- *** ,邮箱: @@@ 26.com 通讯地址:武山县城 (略) (略) 内邮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