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鹰潭高新区龙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 (略) 排入鹰潭高新区龙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上料、筛分废气、装卸、堆存、输送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加强通风换气措施,生产时车间进行密闭,上料、筛分过程设置喷淋抑尘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固体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沉淀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其他金属粒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沉淀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其他金属粒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上料铲车、上料斗、主料滚筒筛、洗料机、色选机等机械)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6、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