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略) 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 (略) 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 (略) 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 (略) 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政策调节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 (略) 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 (略)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 (略) 重大建设项目和 (略) , (略) 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 (略) 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及时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 (略) 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 (略)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重大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 (略) 、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 (略) 主 (略) 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 (略) 域协调发展及振兴白山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略) 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 (略) 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 (略) 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 (略) 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略) 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
(十一)负 (略) 域合 (略) 对口支援有关政策规定,推进“ (略) ”建设等职责。
(十二)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 (略) 招投标工作。
(十三) (略) 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 (略) 国防动员委员会、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十五) (略) 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 (略) 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 (略) 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略) 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指导价格的评估、鉴证、认证工作。组织、 (略) 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六)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白山等相关工作。
(十七) (略) 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娄善伟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委全面工作。
曹云飞 市 (略) 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井庆涛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经济运行办公室、农业农村科(环资科)、“两山”理念办公室、执法督查科、储备科、粮食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宋飞艳 市发改委副主任,分管能源科、交通运输科、经济动员办公室、地区城镇科、机场办、民营经济工作,负责联系高铁办。
刘成义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产业协调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工作。
荆轶君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服务业发展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信息中心工作。
毕增伟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历 国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负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全面工作。
沈 武 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协助刘成义同志分管产业协调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工作。
李保国 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协助荆轶君同志分管服务业发展科、价格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信息中心工作。
高 辉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负责委机关工会、协助井庆涛同志分管执法督查科、储备科、粮食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设置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略) 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 (略) 域规划。 (略) 经 (略) 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分析和评价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
(略) 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变化,进行预测预警。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提出国家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分析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三)产业协调科(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产业发展态势,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组织实施振兴 (略) 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 (略) (略) 搬迁改造。组织开展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协调 (略) 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推 (略) 可持续发展和独 (略) 改造搬迁、采 (略) 综合治理工程。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略) 固定资产投资状况, (略) 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承担重大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五)农业农村科(粮食产业发展科)。 (略)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 (略) 建议并协调实施, (略) 以工代赈工作。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
(略)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略) 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 (略) 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组织储粮先进技术的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大米、杂粮杂豆等粮食品牌建设,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六)服务业发展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略) 服务业重点项目 (略) 建设,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利用外资、国外贷款、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筛选提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地方企业债券发放的审核、呈报及后续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政策;承担粮食宏观调控具 (略) 粮食监测预警工作; (略) 级成品粮应急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实施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和体系建设的建议。组织战略物资(含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物资储备动员指令。承担相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七)能源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仓储安全科)。 (略) 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略)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 (略) 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平衡,贯彻执行国家、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法规。 (略) 电力体制改革,筛选、包装、申报能源重大项目,负责重大电力建设项目申报。 (略) (略)吨以上新建矿井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电源企业、电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管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指导检查。
(八)地区城镇科。 (略) 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略) 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 (略) 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略) 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略) 地区经济协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略) 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拟 (略) 域内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略) 域内重点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建立项目储备库,适时完成项目储备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协调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指导重点项目的评估、论证、策划、包装、推介和管理;负责重点项目信息编发工作,向社会各界发布项目信息;加强重点项目服务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注册、登记、立项、规划、土地供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内容、质量等情况予以监督;受行政部门委托,建立重点项目调度、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重点项目调研工作,总结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通讯地址: (略) 长白山大街3776号
邮编:(略)
联系电话:0439-(略)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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