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攀 (略) 转窑尾气深度治理及浓缩结晶节能改造减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攀 (略)
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 (略)
建设内容:属于改建项目,项目对金红石型钛白粉粗品生产线中的结晶、浓缩工序以及煅烧尾气治理措施进行改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刘老师(攀 (略) )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女士(四川盛 (略)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