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略) (略) (略) 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 (略) 军埠镇山家村, (略) 西侧;
3.用地面积:9540平方米(14.31亩),计容用地面积7243平方米;
4.类 别:规划调整;
5.根据《 (略) 军埠 (略)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批准文号:普府函〔2024〕51号)办理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蓝色线为计容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品红色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设置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停车位按0.1–0.2泊/150 ㎡建筑面积配建,达到 1500 ㎡建筑面积应设置 1 个装卸货泊位;超过1500 ㎡建筑面积时,超出部分每 4000 ㎡设置 1 个装卸货泊位,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其他按《 (略) 军埠 (略)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执行;
9.规划 (略) (略) 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 (略) 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7243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0%且≤50%
容 积 率≥1.0且≤4.0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60米
13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