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肥西县生 (略) 2024年11月18日-11月22日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合肥 (略) 商用制冷及消毒柜研发、数字智能化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序号 |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 |
1 | 合肥 (略) 商用制冷及消毒柜研发、数字智能化生产及销售项目 | 环建审〔2024〕2090号 | 2024年11月19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51-(略);
地址:肥西县上 (略) (略) 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