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 (略) (略) 柯城区飞来酒店项目(住宅1#楼、住宅2#楼)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柯城区飞来酒店项目(住宅1#楼、住宅2#楼)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区白云街 (略) 239-7号
建设单位:衢州 (略)
环评机构:浙江联强 (略)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柯城区飞来酒店项目位于高铁新城快乐运动项目区块体育中心南侧,现酒店拟新建 2 台 2.8MW 的燃气超低氮真空热水机组、一台 1.4MW 的燃气超低氮真空热水机组、一台 2t/h 的燃气蒸汽锅炉以及一台 1t/h 的燃气热管式蒸汽发生器(以下简称燃气锅炉)。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要求;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后纳管;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相关标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柯城区荷花 (略) 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