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学龄前儿童享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均衡普惠发展,使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二、招生原则
(一)公立幼儿园坚持按户籍划片招生原则。户籍迁入截止到2024年7月10日前。
(二)坚持班额控制原则。小班(3~4岁,不含4周岁及以上)25人/班,中班(4~5岁,不含5周岁及以上)30人/班,大班(5~6岁,不含6周岁及以上)35人/班。
三、招生对象
1.县域内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即县域内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2.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居住在我县且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驻军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服务绿卡”持卡人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子女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县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1.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城区公办幼儿园共招收小班40个班。其中: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4个班;实验幼儿园招收4个班;第一幼儿园招收9个班;第二幼儿园招收5个班;第三幼儿园招收6个班;第四幼儿园招收5个班;第五幼儿园招收4个班;第八幼儿园招收3个班。
2.城区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城区民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园所办园条件合理确定空余学位进行招生,一律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招收不足龄幼儿。各城区民办幼儿园招收城区户籍幼儿及进城务工、经商、购房等随迁子女。
3.招生范围(具体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 (略) (略) (略) 口→龙瑞山隧道→沿光明社区与西城社区交界→大冲社区与西城社区交 (略) (略) (略) 口→ (略) 三小方向→ (略) → (略) 口→弘康安置小区(含大冲片区)之间的区域。具体包含:龙城国际小区、龙城明珠小区、三小安置区、铂悦府小区、弘康安置片区、石头寨片区、大土片区。
实验幼儿园招收片区: (略) 与和平港交叉处→ (略) → (略) → (略) →沿民中与 (略) → (略) →国丰 (略) 口→原新 (略) 口→ (略) → (略) →东 (略) 口→ (略) → (略) →和平巷之间的区域。
第一幼儿园招收片区: (略) 龙羊立交→锦绣龙山花园小区→ (略) →龙山大道→原加西关坡油站与县人民武装 (略) 口→ (略) 口→ (略) →大磨石→ (略) →正大街→ (略) 口→ (略) (略) 方向→ (略) → (略) (龙里民中围墙以外沿线)→ (略) → (略) 涵洞之间的 (略) 外光明社 (略) 片区、大水塘片区。具体包含:兴龙 (略) 安置小区、伯爵、胜隆、中兴嘉园小区、腾龙一号小区、中昊新天地;光明社区的锦绣龙山花园小区、 (略) 安置小区、大水塘片区、张家湾片区、龙铁物流小区、采石场。
第二幼儿园招收片区:以原西关坡加油站与县人民武装 (略) 口→ (略) 口→ (略) →大磨石→ (略) →正大 (略) 交叉口→ (略) → (略) →和平巷→ (略) → (略) →原加西关坡油站与县武装 (略) 口之间的区域。
第三幼儿园招收片区:从东 (略) 口→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口→ (略) 口之间的区域。龙坪社区不含龙曜东方小区、 (略) 场、教师新村、城上城;不含天佳花园一期。大冲社区不含大冲片区。
第四幼儿园招收片区:龙山大道南北延长线至龙里 (略) 南北延长线之间区域。不含光明社区的锦绣龙山花园小区、 (略) 、大水塘、张家湾、龙铁物流小区。
第五幼儿园招收片区:龙里 (略) 南北延长线往谷脚方向的水桥社区、西城社区及龙架山森林公园内的住户。
第八幼儿园招收片区:招收龙坪社区龙曜东方小区入住业主子女,九条龙社区,城南社区(不含南门片区、圣公上片区,新场坝片区)。
4.信息申报及核实
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过登录阳光报名系统,据实填报幼儿信息,各幼儿园工作人员对幼儿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或错误的,将驳回。家长收到驳回信息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强化人文关怀:各学区、幼儿园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对操作报名系统有困难的家长或监护人,要安排专人指导服务。
6.网络信息申报起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至8月25日24时。
7.录取办法
若登记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按年龄从大到小先后依次确定招生对象;在年龄相同的情况下,按户口簿户主页签发时间先后依次确定。若幼儿园在完成本片区招生任务后还有空余学位,将从其他幼儿园未被录取幼儿中随机派位补足。随机派位工作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3:00开展,随机抽取30名家长共同见证随机派位过程。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
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优先招收配套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再招收小区外的适龄幼儿。
(三)非县城区幼儿园(班)招生
非县城区幼儿园(班)原则上招收服务片区及流动人口适龄幼儿,严格按照小班25人/班的班额进行招生。小学附设的幼儿班招收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3-5周岁的幼儿。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
各园要采取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普及招生政策,提高家长对招生政策的知晓率。
(二)严格资格认定
各园应成立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经办人、审核人、园长对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凡发现在招生资格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控制班生规模
各园应严格执行班生计划,做好招生入园工作,控制好班级招生规模,杜绝大班额现象。
(四)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和跨片招生。对幼儿的身份信息在报名时认真进行核实,严格按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开咨询服务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学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平稳推进实施。
六、加强专项督查
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工作全程参与、调控和督查,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促进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规范、有序、高效的环境中进行。招生期间,县各兼职督学应履行督学工作职责,对所负责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龙里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阳光 (略) 址:http://**_newapi/api/s/lo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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