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东丽区金钟街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项目 | |||||||||||||||||||||||||||||||||||||||||||||||||||||||||||||||||||||||||||||||||||||||||||||||||||||||||||||||||||||||||||||||||||||||||||||||||||
项目代码 | 2308-*-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景树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 | |||||||||||||||||||||||||||||||||||||||||||||||||||||||||||||||||||||||||||||||||||||||||||||||||||||||||||||||||||||||||||||||||||||||||||||||||||
地理坐标 | 升压站中心坐标E 117°19′27.449″、N39°13′8.075″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五十五、核与辐射;161、输变电工程 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 | 用地面积 | 升压站占地4579.9m2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略) 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津丽审投备[2023]73号 | |||||||||||||||||||||||||||||||||||||||||||||||||||||||||||||||||||||||||||||||||||||||||||||||||||||||||||||||||||||||||||||||||||||||||||||||||
总投资(万元) | 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78 | |||||||||||||||||||||||||||||||||||||||||||||||||||||||||||||||||||||||||||||||||||||||||||||||||||||||||||||||||||||||||||||||||||||||||||||||||
环保投资占比(%) | 1.56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电力供应,不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同时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故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建设110KV升压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 24-2020)附录B,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 |||||||||||||||||||||||||||||||||||||||||||||||||||||||||||||||||||||||||||||||||||||||||||||||||||||||||||||||||||||||||||||||||||||||||||||||||||
规划情况 | 《市发展改革委关 (略)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发改能源[2021]406号)(2023年5月30日)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根据《 (略)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日照条件较为充足,年日照时数2500~2900小时,属太阳能资源丰富带,II类光资源区。气象数据分析显示,天津地区年均太阳能总辐射量约5256兆焦/平方米,具备较好的光伏发电开发条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60万千瓦。重点任务是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包括按照“优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结合土地、电网等资源条件,有效利用坑塘水面、农业设施,推进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型光伏项目建设。 本项目升压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土地建设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综合利用土地及坑塘水面发展光伏项目,符合因地制宜的开发要求,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土地建设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被列入《 (略)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支撑项目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略)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建升压站,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五、新能源-- 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高效率低成本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对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9日 (略) 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 (略) (略) 东丽区金钟街10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核准的批复》(备案号:津丽审投备[2023]73号,项目代码为:2308-*-04-01-*)。同时本项目已被列入《 (略)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支撑项目中。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全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本项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治理。管控要求为:重点管控单元(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严格管控城镇面源污染;优化工业园区空间布局,强化污染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加强沿海区域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工程,施工期采取各项抑尘降噪及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处置施工废水、固废,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恢复;运营期不排放温室气体和废气,废水、噪声、电磁等均可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限值或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此外,运营期建设单位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定期巡检,能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津政规〔2020〕9号)的相关要求。本 (略) 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位置如图1-1所示。 图1-1本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东丽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印发《东丽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丽区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两类13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共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各级各类保护地和生态用地。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及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共9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排放强度大、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强化污染治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深化推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在生活、交通等领域污染减排;加强沿海区域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属于东丽区环境治理重点管控单元2(金钟街道、华明街道、新立街道、无瑕街道),与《东丽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东丽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东丽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图1-2 本项目与东丽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 3、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2018]21号), (略) 划定*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95km2;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219.79km2;自然岸线合计18.63km。 (略) 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基本格局为“三区一带多点”:“三区”为北部蓟州的山地丘陵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湿地区和南部团泊洼-北大港湿地区;“一带”为海岸带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多点”为市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和其他各类保护地。 本项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智慧选址三线查询”服务功能中进行查询可知,不涉 (略) 生态保护红线。本 (略) 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下图。 图1-3 本 (略) 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4、与《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推动能源领域低碳转型,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综合考虑电力分区、供电安全、热力保障、污染排放强度等因素,科学调控本地煤电机组运行负荷,主要通过清洁能源或外受电解决新增电力需求。大幅提升天然气、绿电、非化石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持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工程,属于新能源产业,能够有效降低煤炭使用比例的 (略) 用电,对碳达峰、碳中和有积极作用,与《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 5、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 (略) 东丽区,属于利用草地、坑塘建设的“农渔光互补”项目的配套工程,根据《市规划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能源结构调整规范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一、合理规划光伏发电项目。(一)光伏发电项目的选址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统筹生态、农业等各类空间管制要求,合理利用新能源空间资源,科学布局项目选址;(二)光伏发电项目应严格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河道水库的水域岸线管理范围等各类管控区域内进行选址布局。二、严格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准入。对光伏复合项目,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光伏方阵、场内集电线路及结合建、构筑物设置的光伏发电设施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本项目属于“农渔光互补”配套项目,选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升压站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绿色屏障一级管控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行洪供水河道水库的水域岸线等区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 综上,项目规划选址符合相关要求。 6、与《东丽区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2018-2035年)》符合性分析 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区总面积146km2,现状水域、林草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内绿地等蓝绿空间占总用地的59%,其中,一级管控区内蓝绿空间占一级管控区总用地的75%。到2035年,绿色生态屏障区蓝绿空间面积占比达到70%(一级管控区90%);一级管控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1.7%;地表水主要指标达到Ⅳ类。 本项目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不在东丽区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管控区范围内,符合《东丽区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规划(2018-2035年)》文件要求。 0 图1-4 本项目与东丽区绿色生态屏障区的相对位置关系图 7、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2 本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照情况一览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 9、与现行污染防治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相关符合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1-3 相关符合性分析表
经分析对照,本项目符合上述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 本项 (略) 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4579.9m2,中心坐标为E 117°19′27.449″、N39°13′8.075″。项目场址周边均为空地。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见附图3。 |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1、项目概况 (略) 投资建设的“ (略) 东丽区金钟街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已取得环评批复(津丽审环表[2023]32号),目前正在建设中。 本项目为“ (略) 东丽区金钟街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工程11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拟新建 110kV升压站一座 (含变电站、运营管理中心、集电线路电缆等),占地面积 4579.9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2050.4平方米。站内主要由综合楼、35kV 配电装置室、主变压器、SVG设备区、独立避雷针、备用变、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构成。升压站 110kV 主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本期配置一台 50MVa 升压变压器,一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9面35KV开关柜,接地变、站用变各一台,保护及监控装置等。光伏区发电单元通过 3 回集电线路电缆接入 110kV 升压站,起点为光伏区箱式变压器,终点为 110kV升压站,总长度为 9.2公里,110kV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2-1 本项目工程内容组成一览表
3、主体工程 3.1升压站 110kV升压站站区长76.5m,宽60m,站区围墙内占地面积约为4579.9㎡,建筑面积为2050.4㎡,站区内主要由综合楼、35kV配电装置室、主变压器、SVG设备区、独立避雷针、备用变、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构成。升压站平面布局图见附图4。 升压站综合楼、35KV配电间为框架结构,采用承台桩基础,主变、接地变、无功补偿设备架构、避雷针等电气设备基础及事故油池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升压站建构筑物情况见下表。 表2-2 升压站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综合楼为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长度为30.5m,宽度为14.8m,高度为10.8m,占地面积为451.4m2,建筑面积为1311.7m2。综合楼内包括宿舍、门厅、食堂、活动室、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房间。 35kV配电装置室为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高度为9.3m,长度为21.5m,宽度为15m,占地面积为322.5m2,建筑面积为517.5m2。配电室一层建筑面积322.5m2,层高为5m,布置有一般固废室,卫生间等主要功能空间;综合楼二层建筑面积195m2,层高为4.3m,布置有蓄电池室等空间,本站设 2 套 220V 站用直流电源系统,双充双蓄,蓄电池 2 组,蓄电池每组采用容量为300Ah,每组 104 只。 消防泵房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为92.19m2,地上建筑面积为20.31m2,地下建筑面积为92.19m2,建筑高度为3.6m,建筑长度为14.5m;宽度为6m。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容量为46.5m3。 110kV升压站主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配置1台50MVA升压变压器,110kV电气主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方式,35kV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110kV采用户外GIS布置形式,35kV采用户内开关柜单列布置,共配置主变进线柜1面,光伏进线柜3面,接地变出线柜1面,站用变出线柜1面,母线PT柜1面,无功补偿出线柜2面。 表2-3 升压站主要设备一览表
表2-4 升压站电气设备参数表
升压站生活污水系统由污水井、污水管道、生活污水调节池、污水处理设备组成。升压站内各用水点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至调节池,后续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内,处理过后的水排入回收池内,回收池内设置潜水排污泵2台,平时由排污泵将处理过后的水用于站内绿化。隔油池、化粪池内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内剩余残渣定期由吸粪车清运。 110kV升压站进站道路从 (略) 道(S102)津芦线上引接,接引标高3.49m,长约456m,本期进站道路与大棚种植区域道路连通,进站道路标高与大棚种植区道路相协调,进站道路坡度0.25%~0.63%,路面宽为4.0m,路基宽5.0m,转弯半径不小于12m;升压站站内道路路面宽4m,转弯半径9m,可满足车辆通行要求,进站道路与升压站站内道路均采用郊区型混凝土路面。 3.2集电线路 本项目箱变高压侧经并联后,每 5/6 个箱变经 3 回 35kV集电线路进入 110kV 升压站 35kV 进线柜,共计 3 回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沿道路一侧布置方案,本站区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的敷设形式,集电线路长度为9.2km,线路图见附图5。 4、工程占地 (1)永久占地 本项目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为4579.9m2,土地利用现状为空地,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3东丽选证0012)。 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2)临时占地 本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采用租赁当地村民住宅用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施工机械停放等,施工材料堆放于升压站占地范围内。集电线路施工设置2000m2临时占地用于堆放土方。 5、工程土方 表2-5土方平衡表
地埋线路:本项目集电线路跨路段采用直埋敷设,直埋电缆敷设长度9.2km,挖方13954m3,填方9768m3,调出4186m3; 升压站:升压站选址处现状为荒地,需外购土方填至设计标高,然后进行基础施工,填方量为7284m3,其中外购土方1100m3,调入4186m3,挖方量为1998m3。 本项目建设土方合计开挖15954m3,回填17052m3,借方1100m3,无弃方。 6、公用工程 6.1给水工程 (1)施工期 施工用水包括车辆冲洗、施工用水, (略) 政水源提供;生活用水使用桶装水。 (2)运营期 升压站 (略) 政自来水管网供水,每日值班人员8人,用水量按80L/人次?天进行计算,生活用水量0.64m3/d,233.6m3/a。 站内道路及绿化用水量为0.6 m3/d。 6.2排水工程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无外排。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型临时移动厕所,定期清掏处理。 运营期:雨水采用地面自然散排;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64m3/d,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76m3/d,210.24m3/a。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回收池内回用于站内绿化。 本项目运营期水平衡图如下: 6.3 供电工程 施工期:就近从10kV线路引接。 运营期:升压站供电就近从10kV线路引接。 6.4交通工程 道路利用现有乡村道路。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施工期劳动定员:施工定员20人,高峰期25人,工期6个月。 运营期劳动定员:本项目定员8人,负责升压站的运行及光伏区发电系统故障检修处理。 运营期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升压站内设置员工食堂和宿舍。 | |||||||||||||||||||||||||||||||||||||||||||||||||||||||||||||||||||||||||||||||||||||||||||||||||||||||||||||||||||||||||||||||||||||||||||||||||||||||||||||||||||||||||||||||||||||||||||||||||||||||||||||||||||||||||||||||||||||||||||||||||||||||||||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 1、施工期布置 本项目用地范围周 (略) 道路和乡村道路,施工机械及施工 (略) 道路及乡村道路运输进场,场地内运输利用现有土地的土路。 2、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为4579.9m2,整体位于光伏场区中部偏南,站区围墙长76.5m,宽60m,站区围墙内占地面积约为4579.9㎡,站区内主要由综合楼、35kV配电装置室、主变压器、SVG设备区、独立避雷针、备用变、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构成。 110kV升压站进站道路从 (略) 道(S102)津芦线上引接,长约10.0m,路面宽为4.0m,路基宽5.0m,转弯半径不小于15m;升压站站内道路路面宽4m,转弯半径9m,可满足车辆通行要求,进站道路与升压站站内道路均采用混凝土路面。 | |||||||||||||||||||||||||||||||||||||||||||||||||||||||||||||||||||||||||||||||||||||||||||||||||||||||||||||||||||||||||||||||||||||||||||||||||||||||||||||||||||||||||||||||||||||||||||||||||||||||||||||||||||||||||||||||||||||||||||||||||||||||||||
施工方案 | 1、施工工艺 (1)集电线路施工 35kV集电线路电缆主要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直埋电缆铺设按现行国家规范进行开挖与回填,电缆上下均铺设细砂或软土,过路及出入户时均设保护套管。 采用挖掘机开挖电缆沟槽,沟槽深度0.8m,沟槽宽300mm,开挖后土方临时堆放于沟槽两侧,并尽快回填。电缆敷设过程沟槽开挖、回填产生扬尘,机械设备施工产生噪声,具体流程见下图。 图2-8 明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图 (2)升压站施工 本项目升压站施工工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以下阶段:① 场地清理平整阶段;② 土石方工程阶段,包括挖土、运输工程土等;③ 基础施工阶段,包括打桩、砌筑基础等;④ 结构施工阶段,包括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等;⑤ 装修工程阶段,包括内装修、外装修以及设备安装等。⑥ 扫尾工程阶段,包括回填土方、清理现场等。最后投入运行使用。施工作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和装修有机废气;施工噪声贯穿施工全过程;施工期间还会产生施工废水和固体废物。 图 2.9升压站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2、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2024年2月开工建设。 | |||||||||||||||||||||||||||||||||||||||||||||||||||||||||||||||||||||||||||||||||||||||||||||||||||||||||||||||||||||||||||||||||||||||||||||||||||||||||||||||||||||||||||||||||||||||||||||||||||||||||||||||||||||||||||||||||||||||||||||||||||||||||||
其他 | 无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 1、生态现状调查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相关要求,生态影响评价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生态现状调查范围应不小于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性质,本项目影响区域位于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生态系统、土地利用类型、植被类型调查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 (1)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津政发〔2012〕15号),项目所在区域位于优化发展区域,其功能定位是:城市经济与人口的重要载体, (略) 标志区,城乡发展的示范区,经济实力快速提升的重要区域。优化发展区域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金融、商贸流通、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服务经济,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新城、中心城区外围城镇组团、示范小城镇、中心镇为载体,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略) 重要的人口和经济聚集区域。 (2)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分为两个生态区(一级区),分别为蓟北山地丘陵生态区和城镇及城郊平原农业生态区, (略) 地形、地貌图、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系统服务功 (略) 划分为7个生态亚区,按区划规程,进一步细划为22个生态功能区。本项目 (略) 综合发展生态亚区中的Ⅱ3-1城郊综合发展与土壤污染控制生态功能区。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工业生产项目,施工期可能有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为6个月,施工期造成的生态破坏是短暂的,随施工期结束可恢复至施工前状态,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管控要求。 (3)生态系统调查 本次调查范围划定升压站施工边界外扩500m范围作为生态环境调查范围。总面积为约*m2。根据《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HJ 1166-2021),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主要为农田生态系统、坑塘生态系统。 (4)植物多样性调查 通过遥感解释及现场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空地主要以草本植物为主,评价区内野生植物主要为:芦苇、狗尾草、白茅、稗、乳苣、苦苣菜、翅果菊、黄花蒿、藜、地肤、圆叶牵牛、葎草等。评价区内,除野生杂草外,其他乔木以人工种植为主,均以绿化为目的,实施乔木种植,无珍惜保护植被。 灌木主要以冬青、铺地柏为主,冬青高度在150cm左右,铺地柏高度在60cm左右。灌木盖度在50%左右。 草本植物主要以芦苇、狗尾草、地肤、圆叶牵牛、葎草等为主,芦苇多分布于养殖塘周围,高度在120cm左右。狗尾草、地肤、圆叶牵牛、葎草等多分布于林木下和田埂见,高度在50cm左右,草本植物盖度为70%左右。 图3-2 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调查照片 (5)水生态多样性调查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河流生态系统。 (6)动物多样性调查 实地调查期间发现白鹭、麻雀、喜鹊等鸟类,黑斑蛙、中华蟾蜍等两栖动物,蜗牛等软体动物,蝴蝶、蜻蜓、蜜蜂等昆虫。除此之外,对于部分难以在调查期间观察到的动物则采取了查阅相关书籍、文献资料,以及向周边区域生活的、有经验的人进行咨询的形式进行辅助调查。由于项目所在区域人类活动频繁,故不存在大型*生动物及大型野生动物,主要以鸟类、哺乳动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及昆虫为主。 据调查,评价区内有白鹭、麻雀、喜鹊、戴胜、大嘴乌鸦、绿头鸭、野鸽、大杜鹃等鸟类;野兔、刺猬、黄鼬、褐家鼠、小家鼠、田鼠、蝙蝠等哺乳动物;壁虎、王锦蛇、黑眉锦蛇、乌梢蛇、黄脊游蛇等爬行动物;黑斑蛙、中华蟾蜍、花背蟾蜍等两栖动物;蝴蝶、蜻蜓、蜜蜂、螳螂、天牛、蝗虫、蚊、金龟子、瓢虫、蝉、蟋蟀、蚂蚁等昆虫;蜗牛等软体动物。评价区内的动物多样性体现了天津地区典型的野外生态现状,以常见的小型动物为主,和当地植被以及其他因素构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态系统。 (8)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结论 本项目占地现状主要为空地。项目选址区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珍惜濒危植物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繁殖地、觅食、活动区域等。 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建设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具体数据见下表。 表3-1 20 (略) 东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单位:COmg/m3,其余μg/m3
备注:PM2.5、PM10、SO2、NO2为月均浓度,CO为24小时平均浓度取第95百分位数,O3取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作为最终的月均值;综合指数越小,表明空气质量越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见下表。 表3-2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由以上分析结果可得,2022年东丽区大气污染物中,除PM2.5年均浓度和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的要求外,SO2年均浓度、CO 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PM10年均浓度、NO2年均浓度和均达标。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随着《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号)、《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2〕2号)等工作的实施,通过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逐步淘汰燃煤锅炉、推进热电联产以及锅炉煤改燃等措施全面落实,加快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 (略) 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数, (略)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 (略) (略) 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对升压站站址的声环境进行监测,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 3-3 升压站四侧站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四侧站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电磁环境现状 本评 (略) (略) 于2023年6月15 日对本项目110kV升压站选址四侧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进行了监测,对其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3-4 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110kV升压站选址周边各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频率范围的限值要求(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本项目选址区现状主要为空地,选址处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 |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本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110kV升压站的建设安装,施工期主要考虑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主要考虑噪声及生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升压站建设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根据导则要求,生态影响评价工作为三级评价,本项目选址区域主要为空地。升压站建设施工期较短,占地面积有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变电站站场边界或围墙外500m作为生态影响评价范围,故本项目升压站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围墙外500m。根据调查,本项目生态调查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等生态敏感区,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施工期设置评价范围为施工边界外延200m,运营期废气为餐饮油烟,本项目施工边界外2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评价范围设为施工边界外延200m,运营期声环境评价范围设为厂界50m,升压站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施工边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电磁辐射评价范围设为升压站边界外延30m。本项目升压站边界外3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 ||||||||||||||||||||||||||||||||||||||||||||||||||||||||||||||||||||||||||||||||||||||||||||||||||||||||||||||||||||||||||||||||||||||||||||||||||||||||||
评价 标准 |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3-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ug/m3(注明的除外)
(2)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本项目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表3-6 声环境质量标准 dB(A)
(3)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升压站电磁环境现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表1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频率f 为0.05kHz,工频电场强度:200/f=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5/f=100μT(100μT=0.1mT =*nT,相当于80A/m)。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电磁 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频率f 为0.05kHz),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2)废气污染物 食堂油烟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臭气浓度废气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具体见下表。 表3-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3-8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以升压站边界为项目场界,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升压站噪声,运营期以升压站边界为厂界。施工期间排放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项目四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限值见下表。 表3-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表3-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废收集、运输执行《危废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 2012)。 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执行《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人大常委会,2020.12.1实施)。 (5)废水 污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项目限值,具体见下表。 表3-1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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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臭气经密闭后无组织排放;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已在施工方案章节进行描述,此处不再赘述。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固体废物。另外施工期工程占地和土方开挖等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动物生存环境受到影响、土壤结构破坏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的燃油废气等。 1.1施工扬尘 本项目施工阶段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区土地平整、场内道路施工、土建施工、设备基础施工、场内集电线路施工等涉及土方填挖的施工过程,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 施工扬尘的强弱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施工方式、施工设备及施工季节、气象条件及建设地区土质等诸多因素有关,由于影响因素众多,故扬尘强弱难以确定,本次评价采用类比的方法, (略) 环 (略) (略) 政工程(两个有围挡,两个无围挡)的施工现场扬尘情况进行了调查测定,测定时风速为2.4m/s,结果见下表。 表4-1施工扬尘监测结果
由监测结果可知,无围挡的施工扬尘十分严重,其污染范围可达工地下风向250米左右,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为0.756mg/m3,是对照点的1.87倍,相当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2.52倍。在有围挡情况下,施工扬尘比无围挡情况下有明显地改善,扬尘污染范围在工地下风向200米范围之内,可使被污染地区TSP的浓度减少四分之一。被影响地区的TSP浓度平均为0.585mg/m3,是对照点的1.4倍,相当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1.95倍。 若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和部分易起尘的部位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50~70%左右,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见下表。 表4-2施工期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单位:mg/m3
上述数据表明,有效的洒水抑尘可以大幅度降低施工扬尘的污染程度。施工时一定要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经常洒水降尘措施,同时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空气监测和运输道路的车辆管理工作。施工扬尘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扬尘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有限,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扬尘产生量,减小空气污染,将施工期扬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 1.2散装材料储存和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 土方等散装材料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易发生扬尘污染,运输时影响范围可达下风向150m。在大风天气下砂石料起尘将影响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因此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散装材料堆存场苫盖帆布并压实,运输土方的车辆采用帆布进行苫盖或采用密闭渣土车进行运输。同时应派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定期巡查,尽量将起尘量降到最低,从而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1.3燃油废气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时由于柴油和汽油的燃烧会产生CO、NOx和THC等,但产生量很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不大。本项目施工场地较为开阔,且废气为间歇性排放,因此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变化,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为减小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应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1.4焊接烟尘 设备基础槽钢与预埋件焊接式产生少量焊接烟尘。但产生量很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不大。本项目施工场地较为开阔,且烟尘为间歇性排放,因此施工过程中各种焊接烟尘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变化,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本项目施工场区周边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期通过采取相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的结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 2、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以及物料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对声环境影响较大的是运输车辆、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绝大部分是移动性声源,有些声源如各种车辆移动范围较大,并且无明显的指向性。根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A.2中常见施工设备噪声源强可知,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3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值(单位:dB(A))
由上表可知,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高,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对高噪声设备加强管控,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采取临时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由于本项目各种机械设备应用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很少同时使用,在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有效隔声、降噪、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降低。 本项目施工场界外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随着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3、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车辆冲洗水产生量较少,一般为40~80L/车,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最大限度重复使用,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的洒水抑尘,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设置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人员洗漱等生活污水成分简单,直接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存放,委托有关单位清运处置;施工现场不可避免的产生建筑垃圾,委托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5.1工程占地的影响 本项目拟建升压站位于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土地利用现状为空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3东丽选证0012)。 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具有暂时性,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待施工结束后,基本可以恢复到施工前水平,对占地的影响较小。 5.2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活动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施工期需去除地表植被,会破坏部分现有植被及动物栖息地,导致总体生物量减少,生物多样性可能会受到一定破坏。同时也会破坏原有土壤结构从而造成土壤养分的流失,诱发或加剧土壤侵蚀危害。若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物料堆放缺少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遇到暴雨将产生水土流失。施工期由于临时建筑、临时堆场建设,改变了原来的土地利用类型,将破坏原来景观的自然性、和谐性。不合理的施工活动或施工完毕后场地恢复不力,则可能造成活动范围内垃圾遍布、一片狼藉的景象,造成视觉污染。此外,施工会产生暂时性的大气和噪声污染,对生物生存的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但总体来说,本项目施工期持续时间较短,项目占地对于周边用地来说占比较小,产生的破坏生态系统的活动具有局限性,通过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5.3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选址处现状为空地,仅在选址处边坡和现有道路两侧有狗尾草、地肤等分布,因此施工期对区域植被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通过对该段施工作业带采取播撒草籽等措施,可在1~2年内基本实现植被恢复,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将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 5.4对动物的影响 根据沿线实地调查结果,施工作业带范围及周边区域野生动物资源不丰富,调查期间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与繁殖地。周边野生动物主要以小型啮齿类动物、鸟类及昆虫等居多。 (1)对小型啮齿类动物的影响 施工活动割断了部分*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迁移途径、栖息区域、觅食范围等。本项目施工期间,人员活动、噪声、强光等会对野生动物造成惊吓和干扰,可能对区域动物的多样性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相对较短,施工区域集中,同时由于施工区域兽类均为常见的小型啮齿类动物,无珍稀濒危物种,因此,工程施工活动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影响是有限的、短时的、可逆的。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生境恢复等措施,这种影响也会随着消失。 (2)对鸟类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对鸟类的影响主要是受占地、施工噪声和扬尘以及施工灯光影响,鸟类将远离项目区域一定范围活动,这将减少鸟类栖息、觅食和活动的面积。 首先,由于施工期会造成植被的减少,会减小鸟类利用的植被面积,不但会造成当地*域生物生产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降低,而且对鸟类生境也会产生侵占效应,从而将对当地生态环境和鸟类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施工期的光污染主要是施工场地夜间施工时的照明灯光和夜间运输车辆的车前大灯。光污染会对区域内部分动物的正常作息和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当施工场地的夜间照明范围大、亮度高时,易给动物造成仍是白天的错觉,从而干扰一些昼伏夜出型动物的正常觅食和夜伏昼出型动物的正常栖息。夜间运输车辆的车前大灯由于具有间断性和偶发性的特点,容易使正在栖息的动物受到惊吓,影响它们的正常休息。 项目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的活动和噪声也将对鸟类活动造成一定的干扰,使它们远离栖息地,重新寻找觅食之地。本项目所在区域现状为农田,人类活动较多,鸟类对这种干扰已有所适应,且现场调查发现本项目周边鸟类多为麻雀、喜鹊、家燕等常见鸟类,因此施工干扰不会对区域鸟类的种群分布产生明显影响。 为进一步降低施工期对区域内鸟类的影响,应避免在鸟类迁徙高峰期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过程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可有效降低对鸟类的影响。 (3)对昆虫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将对昆虫的生存和数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冬季施工将威胁施工区域土壤中冬眠的昆虫。非冬季施工,将促使施工区域附近昆虫逃离施工区域。但随着施工的结束,昆虫的原有栖息环境可以恢复。 5.5对土壤及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工程项目区目前水土流失并不严重,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背景值小于200t/(km2·a)之间,属于微度侵蚀区,土壤容许流失量确定为200t/(km2·a)。施工期土方作业的进行将会引起地形和地貌的变化,尤其在挖填方过程中,改变了原有土壤层的稳定性,可能会引起土壤质量的改变。雨季时期,土方作业平面更容易发生边坡侵蚀,具体表现为: ①施工期改变工程区原地形和土地利用方式,扰动地表,原有植被遭到破坏,区域植被覆盖率下降,大面积的土壤裸露为水土流失提供了条件。 ②在挖填方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剥离的表层土和松散堆积物,当区域内有降雨或是暴雨时,有可能形成泥沙在雨水的冲刷和带动下向低洼地带迁移,加剧水土流失发生和发展。 ③未进行回填的沟槽和防护措施未完善的边坡由于受雨水侵蚀引起水土流失。 ④施工期间遇到大风天气时,堆积的土方若无有效的预防扬尘措施,土方会在风力作用下向周边区域迁移,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 施工期采用裸露土方密闭苫盖、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边坡拦挡和临时植草、临时堆土苫盖和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水土流失。重点关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有效的水土保持和措施顺利开展,可以将水土流失程度降至最低。施工结束场地填筑平整后,随着地表作物种植,水土流失问题可得到控制,逐步恢复到施工前水平。 5.6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范围在项目租赁范围内,不涉及临时占用生态敏感区,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的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生态敏感区产生影响。 | ||||||||||||||||||||||||||||||||||||||||||||||||||||||||||||||||||||||||||||||||||||||||||||||||||||||||||||||||||||||||||||||||||||||||||||||||||||||||||||||||||||||||||||||||||||||||||||||||||||||||||||||||||||||||||||||||||||||||||||||||||||||||||||||||||||||||||||||||||||||||||||||||||||||||||||||||||||||||||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运营期工艺流程 图4-1 本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光伏发电经箱变升压为35kV后经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本项目不包含110kV送出线路。本项目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及升压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工频电磁场等。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升压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76m3/d,210.24m3/a,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 升压站内生活污水工艺流程为调节池、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二级沉淀池、清水池消毒。日处理量为1m3/d,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C级标准排放。 从污水管网汇集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首先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停留3.6h后进入一级,污水在厌氧池停留4小时后进入水解酸化,在厌氧水解细菌的作用下,使大分子物质转变为小分子物质,长链有机物断链成为短链有机物质,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有利于后续的好氧处理;停留4小时后出水进行生物接触氧化,在氧气的条件下,生物膜降解吸收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停留8小时后经处理的污水流入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出水进入回水池消毒处理。最后用于站内绿化,隔油池、化粪池内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内剩余残渣定期由吸粪车清运。 图4-2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 (3)达标排放分析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污水处理设置出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及达标分析见下表。 表4-4 出水水质预测
本项目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排放浓度低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项目限值,满足回用要求。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升压站内设食堂来供应职工的早餐、午餐、晚餐,主要进行中餐烹制。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每人每天耗食用油量为0.07kg,本项目就餐人数为8人,年运营时间为365d,则本项目食用油量为0.56kg/d(204.4kg/a),在炒制过程中油烟挥发量约为2%,则油烟产生量为0.0112kg/d(4.088kg/a)。本项目拟安装一台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油烟,净化达标后的油烟通过专用风道引至升压站综合楼屋顶排放。本项目拟设定厨房内2个炉灶,每只炉灶2000m3/h 风量,则配套风机排风量为4000m3/h,收集效率85%,净化效率为80%,每日食品加工制作时间为4h/d(1460h/a),经计算油烟排放浓度为0.119mg/m3,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臭气浓度等,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且均加盖密封,极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武清区大黄堡镇后蒲棒新村污水处理站现有工程,具体的类比情况见下表。 表4-5 类比可比性分析
由上表可知,本 (略) 武清区大黄堡镇后蒲棒新村污水处理站现有工程的废气收集处理方式、污水处理类型类似,具有类比可行性。 (略) 武清区大黄堡镇后蒲棒新村污水处理站现有工程监测报告,污水处理站厂界的臭气浓度最大值<10(无量纲),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的主变压器及冷却风机和食堂风机,运营期以升压站边界为厂界,以升压站西南角为原点,东西向为X轴,南北向为Y轴建立坐标系,噪声设备调查情况见下表。具体情况如下: 表4-6本项目噪声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室外)
(2)噪声预测模式 本评价拟采用点声源距离衰减模式预测本项目噪声源对声环境的影响,计算公式如下: Lp(r)=Lp(r0)-20lg(r/r0) 式中: —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A); —参考位置处的声压级,dB(A);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取1m。 (3)噪声预测 经预测,各噪声源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场界处噪声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4-7 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东、南、西、北四场界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5.1 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以及升压站值班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 (1)废蓄电池 本项目升压站及配套设施区内蓄电池使用寿命约8-10年,使用报废后产生废蓄电池,产生量约为1.6t/(8-10)a,废蓄电池需进行整体更换,根据《国际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属于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未破损的铅蓄电池运输为豁免内容,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不在升压站内暂存。 (2)废变压器油 变压器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其外壳内充装有变压器油。变压器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变压器油外排,只有在变压器出现故障或检修时会有少量废油产生。变压器检修委托专业检修厂家进行检修。变压器在检修时,变压器油由专用工具采样检测,对不合格变压器油进行过滤处理,过滤后回用于变压器,过滤出的废变压器油产生量约0.01t/a。根据《国际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20-08,废变压器油由检修厂家带回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升压站内暂存。 升压站的变压器油的更换频次通常取决于变压器的使用情况、环境条件、油质量和变压器的设计寿命等,根据设计,本项目变压器油的充油量约14.5t,事故油池容积46.5m3,满足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暂存。变压器油换油周期在8到10年之间,变压器 (略) 进行,更换下来的废变压器油由检修厂家带回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升压站内暂存。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成后职工8人,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0.5kg/人,年工作日365天。预计垃圾年产量为1.825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4)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量为1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表 4-8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一览表
5.2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本评价明确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形态、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本项目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 4-9 危险废弃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2)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蓄电池需要更换时,通知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到场,更换下的废蓄电池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废蓄电池危险废物不在变电站内暂存。 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没有废油排放。变压器检修委托专业厂家,检修产生的变压器油井过滤后回用于变压器,过滤出的废变压器油由专业厂家带回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不在升压站内暂存,由专业厂家带回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损的措施,转移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危险废物厂外运输由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洒落、泄漏至外环境。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防止运输过程中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4)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在选择处置单位时,应选择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够提供专业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本项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途径可行。 综上所述,在建设单位严格对本项目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本项目升压站站址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 根据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类比廊坊华鑫110kV输变电工程升压站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升压站运行后升压站站区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预计升压站配电设备产生的工频电磁场不会对站外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评价详细内容参见本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7、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压站主变压器下地面硬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建设后均有防腐防渗措施,不与天然土壤直接接触,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途径,不涉及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但要做好事故油池和污水处理站的防渗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实施)中要求,并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黏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和事故油池均划为重点防渗区,其他道路区域划为简单防渗。具体建设要求见表 4-11。 表4-10 本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治要求一览表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分析 8.1 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空地,选址区域内没有较珍稀的植物,在调查区域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珍稀濒危植物。施工期内破坏的地表植被为常见的草本植物,在施工结束后得以恢复,建成后预计不会对当地植被造成影响。 8.2 对动物的影响 随着施工结束、植被的恢复,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得以恢复。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范围较小,无明显大气环境影响,未占用鸟类天然栖息场所,对野生动物的生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建设区域野生动物生存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8.3对占地的影响 本项目用地类型为空地,升压站设施占地,地面硬化后,植物第一性生产力基本完全丧失,因此,项目占地会对土地利用类型产生一定影响,但升压站内种类部分花草植物,对生态系统的防护功能有一定的提升,一定程度上改善原有的生态环境,不会影响物种多样性。 9、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9.1风险源调查 结合项目物料理化性质、组成,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升压站主变压器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主变压器会有部分变压器油流入主变底部设置的贮油坑,经管道进入事故油池。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 质为变压器油,风险物质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 4-11 风险物质分布一览表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故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低于三级,为简单分析。 9.2环境风险影响途径 本项目风险物质影响途径见下表。 表 4-12 风险物质分布及影响途径一览表
9.3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泄漏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在事故情况下,可能出现部分变压器油外泄,事故排油将进入防渗漏的事故油池,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变电站在设计时已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单台主变可能出现的最大泄漏量设计事故油池容积,确保万一发生事故,变压器油可以全部流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同时,变电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变压器下铺设一层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事故油池相连。一旦变压器事故时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将渗过卵石层并通过排油槽到达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若事故油池防渗层破裂或失效,变压器油下渗后可能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导致泄漏主要原因为:衬垫材料不良或施工不当引起衬垫失效;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衬垫破裂;人为破坏引起衬垫失效。项目在基建期根据环评要求及设计规范的要求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升压站地面做好硬化和防渗措施,重点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提高工程质量。运营期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则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风险可控。 (2)火灾事故次生/伴生影响 变压器事故状态下发生火灾事故,由于变压器下铺设一层卵石层,火势只在鹅卵石表面燃烧,鹅卵石表面的变压器油燃尽,火势熄灭。该过程产生少量燃烧废气,主要为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会对大气环境局部轻微污染,短时间可恢复,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9.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①变压器建在贮油坑上方,变压器油只在事故时排放。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9)中“6.7.8 户外单台油量为1000kg 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的标准要求。本工程变电站事故油池容积为46.5m3,单台主变压器充油量14.5t,事故工况时,事故油池容积满足单台主变压器油量的暂存。变电站事故油池及储油坑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高水位。同时加强变电站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变电站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②事故油池底板拟采用厚度为450mm厚的C30混凝土浇筑,抗渗等级为P6(渗透系数≤4.19×10-9cm/s);底板下有垫层,垫层采用厚度为100mm厚的C15素混凝土;垫层下的基础层设置大于1m厚,且渗透系数≤10-7cm/s的粘土层。综合防渗措施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③站区设置监控系统,对站内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并能向各级调度传送遥信、遥测、遥控、遥调等信息。因此,可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事故发生,并按相关规定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⑤事故油池、站区道路等做好硬化防渗措施,站内转运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在采取应急处理的同时,立即启采取应急措施,使损失降到最小范围。对危险废物承运单位资质、运输人员资质、货物装载、运输线路等严格把关,减少风险发生的因素。 (2)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①主变压器和事故油池应远离火种、热源,并粘贴警示标志,周边严禁烟火,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危险。 ②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定期对消防设置维护管理,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③加强职工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削坡等,要随时施工、随时保护,减少土方施工面的裸露时间,对形成的裸地地表,平整土地后及时碾压,消除松软地表土方,采用随挖、随填、随运、随压的施工方法。 (7)土石方调运过程中,采用封闭、遮盖运输的方式,防止土石方因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 (8)工程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将表层土集中堆存,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既保护了表层土资源,也解决了后期绿化的覆土土源问题。 (9)按照“三同时”的原则,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实施,协调施工。在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主体工程创造的水电、交通及临建设施等施工条件,减少在施工辅助设施上的消耗。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定施工时序。做到避免窝工浪费并能及时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10)建设单位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并合理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人进行施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主体工程需要或者建设单位的要求,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 4、生态恢复措施 植被恢复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并结合当地条件及植被特点进行草种选择。根据周边植被特点,尽量利用本地现有草种芦苇、碱蓬、葎草、狗尾草等草本植物进行原貌恢复。 5、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施工作业范围和人员活动范围,严禁进入新开河-金钟河控制区内,禁止向生态敏感内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 6、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干燥天气条件下,应对施工开挖作业面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2)土方开挖、基础工程等可能产生施工扬尘的工序应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散体物料堆放场应在远离敏感点的一侧布置,以减轻扬尘对其产生的影响。 (4)运输建筑材料、土方等散体物料必须使用带遮蔽篷布的运输车,运输车不能过载并控制车速,装卸过程采用喷淋抑尘。 (5)密目网苫盖应不小于1800目/100cm2,同时重复搭接宽度控制在20cm,在坡脚和重复搭接处压盖块石,每隔3m压盖一块块石,施工过程中如密目网苫盖损坏应及时更换。 (6)施工现场设置车辆清洗池,进出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冲洗后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现场洒水抑尘。 (7)严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对应预警等级(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实行三级响应(Ⅲ级、Ⅱ级、Ⅰ级响应)。应急响应期间,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全面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8)推行绿色施工,将智能渣土运输纳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实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裸土物料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智能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 (9)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管理和人员培训,加强场地巡查,落实管理责任制,倡导文明施工。 7、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底部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末端设临时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静置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洒水抑尘。 (2)生活污水排入场内设置的环保型临时移动厕所,委托城管委定期清掏。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废水的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严禁向施工区域邻近的农灌渠倾倒,防止对选址区域水体环境造成污染。 8、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确保施工阶段噪声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根据《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设单位须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如采用静压打桩机,各种大型设备应设专人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将噪声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 (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活动集中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施工。 (3)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进行作业,禁止高音鸣笛。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噪声大的机械设备集中作业。 1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2)施工期间的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 (3)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丢废物,要设立环保卫生监督监察人员,避免污染环境, (略) 容。 建设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协调管理,确保以上措施得到落实。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除。 |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拟安装一台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处理油烟,净化达标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臭气浓度等,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且均加盖密封,极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放采用自然排水的方式,升压站的雨水按照沿地面坡度自然排放至升压站外。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各个回用水用水点。回收池处设置溢流口,溢流水接至站外渗水井渗排。化粪池内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内剩余残渣定期由吸粪车吸走。 3、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内主变压器等,主要以中低频为主。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①设备选用符合(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与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②噪声设备设置加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③通过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2)废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不在升压站内暂存。 (3)变电站内建有贮油坑及事故油池,一旦发生事故,变压器油可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按单台变压器最大油量贮存能力设计,满足《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2018)及《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应设计容量要求。 5、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1)对升压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之类,在设计时就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应打圆,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特别是在出现最大电压梯度的地方,金属的保护电镀层光滑也很重要。 (2)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特别是对绝缘子的几何形状以及关键部位材料的特性,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 (3)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外壳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地电位。所有二次电缆应全部采用带屏蔽层的电缆,二次接线中不同电压等级回路不放在同一根电缆内,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4)主变压器外壳应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选择恰当合理的系统接入方式,多采取三相设备,减少分相设备的使用等。 (5)在升压站围墙向外延伸3米的区域内,严禁堆放杂物、私搭建筑物、开挖坑渠和焚烧谷物、草料、木材、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6、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现场巡查人员管理,避免对周边野生动植物造成扰动和破坏行为,巡检时避免踩踏植被。 (2)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3)制定切实有效的运营期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 (4)切实做好运营期的生态监测工作。 | ||||||||||||||||||||||||||||||||||||||||||||||||||||||||||||||||||||||||||||||||||||||||||||||||||||||||||||||||||||||||||||||||||||||||||||||||||||||||||||||||||||||||||||||||||||||||||||||||||||||||||||||||||||||||||||||||||||||||||||||||||||||||||||||||||||||||||||||||||||||||||||||||||||||||||||||||||||||||||
其他 | 1、环境监测计划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评价建议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如下表所示。 表5-1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2、项目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再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审批,由企业组织自行验收并进行信息公开。本工程建设投产后,需要开展自主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是我国环境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这一原则规定为法律制度。因此,建设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验收办法参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进行自主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其中,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3、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要求,建设行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D4416 太阳能发电”,未列入需取得排污许可的行业名录,暂不需办理。待相关环保管理要求发布后,建设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合法排污。 | ||||||||||||||||||||||||||||||||||||||||||||||||||||||||||||||||||||||||||||||||||||||||||||||||||||||||||||||||||||||||||||||||||||||||||||||||||||||||||||||||||||||||||||||||||||||||||||||||||||||||||||||||||||||||||||||||||||||||||||||||||||||||||||||||||||||||||||||||||||||||||||||||||||||||||||||||||||||||||
环保投资 | 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78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1.56%,主要环保投资见下表: 表5-2 本项目环保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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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生生态 | 1、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设置施工围挡; 2、因地制宜恢复植被; 3、施工营地充分考虑周边环境的因素,合理进行选址; 4、严禁设置取弃土场、混凝土拌合站等设施; | 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 农作物种植及养护管理。 | /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向附近水体排放生产生活废水及固体废物; 3、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型旱厕,定期委托城管委部门清运处理。 | 施工废水全部得到回用,无外排。严格落实隔油沉淀池、环保型旱厕等措施,对周边地表水不造成污染。 | 升压站生活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1、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 2、分层开挖,及时处置,及时恢复。 | 严格落实。 |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化,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污水处理设施、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化。 | / |
声环境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施工现场鸣笛等。 | 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 | 场区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1、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及大风天气下施工; 2、及时对施工作业面和现场洒水抑尘; 3、冲洗出入工地的车辆; 4、严禁使用劣质油料,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加强机械维修保养; 6、开挖土方尽量做到随挖随运,在施工现场临时堆放时应采取苫盖措施; 7、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超载并按指定路线行驶,避免尘土洒落增加道路扬尘。 | 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食堂油烟经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且均加盖密封,极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 | 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表1中标准限值(1.0mg/m3)。 厂界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
固体废物 | 施工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开挖土石方尽量全部回填;挖方运输采用专业车辆等;施工人员生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处理。 | 去向合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管理部门清运;变压器维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检修厂家带回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不在升压站内暂存。 | 去向合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电磁环境 | / | / | 保持良好接地 | 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相应限值要求。 |
环境风险 | / | / | 配备事故油池,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油全部排至事故油池中。 | / |
环境监测 | 施工期对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进行定期监测。 | 达标排放。 | 组织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 建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环境监测数据档案 |
其他 | / | / | / | / |
七、结论
本项目致力于清洁能源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区发展规划,具有明显的减排效益、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采取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降低。本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落实必要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后,具备环境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