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2022]125号批准,测量、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二期)测量、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对蓟州区翠屏山水厂进行扩建及对蓟州区西部山前区、西南部平原区、东南部平原区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目前,单村村内供水一般为时段供水,管道漏损、冻管等现象不明显,若考虑对村内管网维修,村内管网现状复杂(院内、串接、走向不定等)、渗漏点位寻找困难,管道材质问题维修困难。同时考虑主管网输水距离远,出现问题可能性较大。可利用村庄现有的供水设施作为备用,提高供水保证率。本次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二期)拟对邦均镇、别山镇、官庄镇、礼明庄镇、上仓镇、下仓镇、下窝头镇、杨津庄镇、洇溜镇、渔阳镇等涉及村庄铺设管网及安装水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二期)测量、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测量标段名称: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二期)测量,合同编号:CPSGSGWEQCLSJ/HT-2023-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用聚*烯管(PE)铺设管网及安装水表。测量主要工作内容为现势地形图测绘。
(2)设计标段名称: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二期)设计,合同编号:CPSGSGWEQCLSJ/HT-2023-0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用聚*烯管(PE)铺设管网及安装水表。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测量、设计周期
(1)计划测量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相应测量成果。测量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5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若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评标过程中对联合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2%作为其报价得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测量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测量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测量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测量工作的业绩。
4.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9月4日16时至2023年9月1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zz12.15.22.*@*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五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天津普泽 (略) 网(http://**.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网址:http://http://**.cn
电子信箱:zzz12.15.22.*@*63.com
联系人:张珍珍
电话:*
发布日期:2023年9月4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