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荣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溪镇大 (略) 6号3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净水器、饮水机生产项目,年产量分别为 1 万台、1.5 万台。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用地面积为 10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注塑工序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丝印、擦拭、烘烤工序排放的总 VOCs 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 II 时段)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标准,焊接烟尘、混料、碎料与打磨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表 A.1 厂区内总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 生 (略) (略) 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 级标准的较严者; (略) 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 级 A 标 准 、《 水 污 染 排 放 限 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中的较严值后排入纳污水体。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 2013 修改单等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 (略) 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 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 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 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且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公示时间 | 2022-10-1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