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5年员工班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随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略) 2025年员工班车租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 (略) 2025年员工班车租赁服务
1.2招标编号:HBJT-SYYYGS-(略)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具体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项目概况:为满足员工需求,现需进行员工班车租赁:
线路一:长寿所——洋梓所——钟祥东所(第四综合巡检办)——旧口所——马良所——沙洋所——沙洋南所——积玉口所——浩口所——珠玑所——岳口——天门所(往返);
线路二:大洪山西所(第三综合巡检办)——大洪山东所——安居所——均川所——随州所(第五综合巡检办)——随州南所——洛阳店所——烟店所——安(略)所——云梦所——孝感北所——汉阳客运站(往返);
线路三:淮河所——天河口所——封江所——随县所(第一综合巡检办)——柳林所——三里岗所——三阳所——宋河所——京山所——第二综合巡检办——天门所——天门东所——马湾所——干驿所——汉阳客运站(往返)。
1.5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交投随 (略) (略) (略) 员工班车租赁,具体人员及岗位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采购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57.(略)元,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7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服务期设置为1年,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对成交人履约情况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能否续签下一年度委托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年)。若成交人不愿与采购人续签下一年度委托合同的,应在当年合同结束前3个月告知采购人。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3.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4.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公告在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随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白鹤泉东大街212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027-(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 5年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额不少于 (略)元的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业绩。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近 5年是指 2019年 1月 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 (略) “黑名单” (略) 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略) 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