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于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
(略) 场监管检查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商务领域二手车销售经营行为,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度抽查计划, (略) (略)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略) ,随机抽取2家企业,分别是: (略) 天帮 (略) (略) 、四川三丰 (略) 场有限公司,随机抽取3名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是:冯茜(执法证号:#)、吴立新(执法证号:#)、林文文(执法证号:#),于2024年9月30日对抽取的两家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检查事项 | 被检单位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检查结果 |
1 | (略) 场监管 | (略) 天帮 (略) (略) | 1.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2.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 (略) 牌、楼层等情况一致,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4.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填报是否正确,5.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检查经营者是否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信息等,6.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7.经营者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8.购销档案是否齐全、保存是否完好,9. (略) 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纳税证明等相关档案是否齐全、保存是否完好,10.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租赁合同及对方产权证明复印件、购销档案、 (略) 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纳税证明等资料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 现场检查 | 1.营业执照未挂在醒目位置,2.营业执照法人信息与系统上登记的法人信息不一致,3.2023年年报未报,4.未明示服务收费标准。 以上发现问题已现场责令整改。 |
2 | (略) 场监管 | 四川三丰 (略) 场有限公司 | 1.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2.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 (略) 牌、楼层等情况一致,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4.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填报是否正确,5.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检查经营者是否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信息等,6.经营者是否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7.经营者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8.购销档案是否齐全、保存是否完好,9. (略) 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纳税证明等相关档案是否齐全、保存是否完好,10.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租赁合同及对方产权证明复印件、购销档案、 (略) 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纳税证明等资料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 现场检查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该企业已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