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24]0803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东丽 (略) (津滨大道辅道-方山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略) 政审〔2024〕25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略) 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5475.7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475.*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79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 (略) 受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略) 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东丽 (略) (津滨大道辅道-方山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579米,本工程位于东丽区,北起津滨大道辅道,南至方山道,全长约 579 米,道 (略) (略) ,红线宽度为 30 米,设计车速为 4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5475.*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东丽区,北起津滨大道辅道,南至方山道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东丽 (略) (津滨大道辅道-方山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规模575米。1、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575 米,道 (略) (略) ,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40km/h;2、排水工程:新建d500~d2600mm雨水管 767 米,d300~d400mm 收水支管638 米,新建雨水收水井39座,雨水检查井18座等,新建d400mm污水管709 米,新建污水检查井16座,沉泥井3 座等;3、给水工程:新建DN300mm 给水主管道646米,预留 DN400给水管道48米,DN200给水管道58米,DN100给水管道72米,新建直埋闸17个,消火栓6个;4、中水工程:新建DN300mm中水管道647米,DN200mm中水支管136米,新建蝶阀井15座,放气井1座;5、燃气工程:新建DN300mm中压燃气管线636米,预留DN300mm支线,预留DN200mm支线;6、照明工程: (略) 灯29基,杆高12米,新建电缆1422 米,新建100kVA 箱式变电站1座;7、交通设施工程:新建交通标志17套,施划交通标线1230平方米,安装分隔栏杆1952米,新建信号灯21套、摄像机9套、高清电子警察摄像机18套等;8、绿化工程: (略) 两侧种植白蜡156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676.*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09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6、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 6.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16时00分。 | |
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携带公告4.1条规定的投标信息系统项目关注截图以及上述资料到代理机构地址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8.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8.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略) 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江(印鉴)
办公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8号、 (略) 43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俞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华苑产 (略) 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俞洋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8月0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略) 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老师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 (略) 和平区曲阜道88号、 (略) 43号
(略) 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立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26.com
受理单位地点: (略) 东 (略) 2号
(略) 公共 (略) 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