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传真:0871-*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滇中引水工程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二期工程 | 滇中引水工程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二期工程 |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 | (略) 水利水 (略) | 本工程为非跨流域引调水工程,工程取水点位于丽江永胜县鲁地拉水电站库区,输水线 (略) 永胜县、大理州宾川县和祥云县,供水范围为大理州宾川县和祥云县。 本工程供水任务为:滇中引水工程建成以前,解决近期祥云县建设大理州产业经济中心的城镇生活、工业及宾川县高效农业发展的用水需求;滇中引水工程建成后,进一步保障远期祥云县建设大理州产业经济中心的城镇生活、工业用水需求,同时为滇中引水工程向以昆明为核 (略) 群供水创造条件。 本工程设计引水流量为8.0m3/s,设计总供水量为20476万m3,其中向宾川县供水8615万m3,向祥云县供水11861万m3,设计灌溉面积7.4万亩。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永久建筑物按2~5级设计。 本工程引水线路总长133.5km,其中干管长98.7km,支管长34.8km。主要输水建筑物包含输水管道、倒虹吸和隧洞,沿线共布置泵站6座,泵站总装机容量*kW。 工程设生产生活区20处;混凝土生产系统55座;新建施工道路7.4km,改扩建施工道路8.8km;工程设9个弃渣场。 工程总占地289.19hm2,其中永久占地30.47hm2、临时占地258.72hm2;工程总开挖土石方322.84万m3,回填利用232.98万m3,产生弃渣89.86万m3。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5万元,环保投资总额972万元,占总投资0.29%。计划施工期24个月。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1)本工程三*支线末端涉及三*水库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涉及线路长度约75m。 环评分析,三*水库为本工程的受水水库,线路末端选址方案为工程的唯一选址方案,75m管线不可避让的占用三*水库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工程建成后利用三*水库向祥云县进行城镇生活、工业供水,属于重要的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不属于《水污染防治法》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项目,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在水源区内许可建设的工程类型。工程来水水质为Ⅱ类,满足三*水库的Ⅲ类水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三*水库水质造成污染。工程在水源保护区内无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等施工临时设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2)生态保护红线 本工程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但工程输水管线以隧洞形式穿越宾川县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178m,生态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地。 瓦窑隧洞下穿生态保护红线段已开工建设,根据环评现场调查,工程范围内未超用地审批范围,未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生产生活区、渣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现场调查未发现对隧洞洞顶上方植被产生影响。 (3)其他 工程占用自然植被面积57.23hm2,其中永久占用15.45hm2、临时占用41.78hm2。工程占用基本农田128.42hm2,其中永久占用2.12hm2,临时占用126.30hm2;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2.08hm2,省级公益林13.45hm2。评价区记录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 环评分析,受影响的自然植被面积占评价区同种植被类型面积的比例在0.95%~8.22%之间,影响不大。项目占地会使评价区内部分植物个体数量减少,受影响植物种类多为常见种,在评价区广泛分布,不会造成某种植物种类消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物资源可通过植被恢复措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项目建设不会改变评价区域的植物区系组成,不会造成较大的生物多样性流失,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空间分布格局发生明显的改变。评价范围内分布有6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不受工程占地影响。 2.水环境 (1)地表水 工程采用移动浮坞式泵站取水,不涉及水下施工,不会对鲁地拉库区的水文情势产生影响。输水管线穿越河流采用埋管形式穿越,埋管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采用分期围堰挡水、束窄河床过流的方式进行导流,施工期间上游来水全部下泄,对河流及箐沟水文情势影响不大。 运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分引水区、受水区、退水区。对引水区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实施引水后对鲁地拉库区水文情势、生态流量、水资源利用的影响;对受水区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引水后充蓄到大银甸、海稍、新兴苴、三*水库4个水库后带来的水库水文情势、水质、水温变化影响;对退水区的影响主要工程供水量产生的新增退水对退水河流水质、水文情势的影响。环评分析,工程取水占电站多年平均来水量的0.37%,工程取水对鲁地拉水电站发电、水资源利用影响较小;工程引水后枯水年大银甸、海稍、三*、新兴苴水库4座水库均能满足水质目标要求;在退水区严格执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新增退水不会对退水河流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2)地下水 工程已开工的4座泵站地下水埋深较深,工程墩基位于地下水位以上,对地下水影响较小;输水管线工程中达旦倒虹吸、广黄倒虹吸施工过程中局部段基坑开挖存在渗水现象,其余大部分管线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已开工的瓦窑隧洞预测施工期间隧洞最大涌水量在0.0987~1.05万m3/d,目前出现过一次涌水,最大涌水量约为129.6m3/d,涌水时间2天,未出现疏干地下水而出现洞顶植物枯死情况。瓦窑隧洞周边无饮用泉点、龙潭等地下水保护目标,隧洞施工未对周边居民点饮水带来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泵站运行噪声。经预测后,环评对超标的敏感点均提出了措施,影响较小。 4.空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燃油废气,作业带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往来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等。环评分析,施工期工程区地势开阔有利于污染物降尘、扩散,燃油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扬尘影响范围集中在下风向50m范围内,距离工程区和运输道路较近的居民点会受一定影响。运营期除管理所会有少量餐厨油烟外,无其他废气排放,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行期还产生少量泵站检修废油。 6.环境风险 施工期可能对施工期区地表水构成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和石油类,从危险性质而言,对供水安全的风险较小;运营期,本项目引水管线为封闭式管道,因此在输水过程中的水污染风险较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1)三*水库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在水源保护区内无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等施工临时设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环评提出优化施工方案,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生产生活区,施工期废污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进行植被恢复。 (2)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征占地、设置生产生活区、料场、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破坏植被、捕猎野生动物、乱丢垃圾等有损生态保护红线内环境的行为;加强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其他 优化施工工艺,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人员教育,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表土剥离保存,用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做好隧洞工程爆破方式、时间的计划,减轻施工噪声和振动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动物的栖息环境;植被恢复选用优良乡土植物,遵循“宜灌则灌、宜乔则乔、宜草则草”原则。 2.水环境 (1)地表水 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用房经城镇污水管网收集后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设置的生产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旱厕发酵处理后由当地农户清掏后用于浇地;已建瓦窑隧洞采取平流式絮凝沉淀法处理隧洞排水,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达标排放。 运行期,严格按照设计引水量进行引水,不得增加引水流量,避免增加对鲁地拉电站发电量产生不利影响,以及确保鲁地拉水电站坝址下游的生态流量(400m3/s)。受退水区严格实施《滇中引水工程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二期工程污染防治规划》。 (2)地下水 隧道施工时应根据超前地质预报揭示的地下水出露情况,采取超前预注浆或径向注浆堵水的措施;开挖支护时,应严格控制现场开挖进尺;施工中加强支护,做到边采掘边衬砌,在初期衬砌后及时铺设防水板,并进行二次复合式衬砌;在水平施工缝或环形施工缝使用橡胶止水带止水工艺。 3.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确因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需提前公告;在昼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施工区侧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措施。 4.空气环境 施工期通过洒水抑尘,易散落物料密闭运输并遮盖堆存;加强场内道路清扫,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临近施工区的11个居民点加密洒水频次。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弃渣统一运至规划的9处弃渣场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工程管理所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泵站检修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 环评提出,油料采用双层油罐存储,并采取防腐防雷防静电措施,设置泄漏报警系统,定期对法兰、阀门等进行检测,存储点设于居民点500m之外并设置标志牌;鲁地拉水电站库区及三*水库设置警示标志;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于2021年1月16日至1月30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8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同时在工程 (略) 、县区及村委会进行张贴公告公示。2021年5月19日、20日在《大理日报》第9932期、第9933期上进行了登报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报告书》编制完成后,于2023年5月8日~18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三次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报告书》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厅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0871-*、0871-*(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传真:0871-*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滇中引水工程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二期工程 | 滇中引水工程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二期工程 | 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 | (略) 水利水 (略) | 本工程为非跨流域引调水工程,工程取水点位于丽江永胜县鲁地拉水电站库区,输水线 (略) 永胜县、大理州宾川县和祥云县,供水范围为大理州宾川县和祥云县。 本工程供水任务为:滇中引水工程建成以前,解决近期祥云县建设大理州产业经济中心的城镇生活、工业及宾川县高效农业发展的用水需求;滇中引水工程建成后,进一步保障远期祥云县建设大理州产业经济中心的城镇生活、工业用水需求,同时为滇中引水工程向以昆明为核 (略) 群供水创造条件。 本工程设计引水流量为8.0m3/s,设计总供水量为20476万m3,其中向宾川县供水8615万m3,向祥云县供水11861万m3,设计灌溉面积7.4万亩。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永久建筑物按2~5级设计。 本工程引水线路总长133.5km,其中干管长98.7km,支管长34.8km。主要输水建筑物包含输水管道、倒虹吸和隧洞,沿线共布置泵站6座,泵站总装机容量*kW。 工程设生产生活区20处;混凝土生产系统55座;新建施工道路7.4km,改扩建施工道路8.8km;工程设9个弃渣场。 工程总占地289.19hm2,其中永久占地30.47hm2、临时占地258.72hm2;工程总开挖土石方322.84万m3,回填利用232.98万m3,产生弃渣89.86万m3。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25万元,环保投资总额972万元,占总投资0.29%。计划施工期24个月。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 (1)本工程三*支线末端涉及三*水库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涉及线路长度约75m。 环评分析,三*水库为本工程的受水水库,线路末端选址方案为工程的唯一选址方案,75m管线不可避让的占用三*水库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工程建成后利用三*水库向祥云县进行城镇生活、工业供水,属于重要的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不属于《水污染防治法》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项目,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在水源区内许可建设的工程类型。工程来水水质为Ⅱ类,满足三*水库的Ⅲ类水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三*水库水质造成污染。工程在水源保护区内无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等施工临时设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2)生态保护红线 本工程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但工程输水管线以隧洞形式穿越宾川县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178m,生态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地。 瓦窑隧洞下穿生态保护红线段已开工建设,根据环评现场调查,工程范围内未超用地审批范围,未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生产生活区、渣场等临时施工场地,现场调查未发现对隧洞洞顶上方植被产生影响。 (3)其他 工程占用自然植被面积57.23hm2,其中永久占用15.45hm2、临时占用41.78hm2。工程占用基本农田128.42hm2,其中永久占用2.12hm2,临时占用126.30hm2;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2.08hm2,省级公益林13.45hm2。评价区记录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种。 环评分析,受影响的自然植被面积占评价区同种植被类型面积的比例在0.95%~8.22%之间,影响不大。项目占地会使评价区内部分植物个体数量减少,受影响植物种类多为常见种,在评价区广泛分布,不会造成某种植物种类消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物资源可通过植被恢复措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项目建设不会改变评价区域的植物区系组成,不会造成较大的生物多样性流失,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空间分布格局发生明显的改变。评价范围内分布有6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不受工程占地影响。 2.水环境 (1)地表水 工程采用移动浮坞式泵站取水,不涉及水下施工,不会对鲁地拉库区的水文情势产生影响。输水管线穿越河流采用埋管形式穿越,埋管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并采用分期围堰挡水、束窄河床过流的方式进行导流,施工期间上游来水全部下泄,对河流及箐沟水文情势影响不大。 运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分引水区、受水区、退水区。对引水区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实施引水后对鲁地拉库区水文情势、生态流量、水资源利用的影响;对受水区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引水后充蓄到大银甸、海稍、新兴苴、三*水库4个水库后带来的水库水文情势、水质、水温变化影响;对退水区的影响主要工程供水量产生的新增退水对退水河流水质、水文情势的影响。环评分析,工程取水占电站多年平均来水量的0.37%,工程取水对鲁地拉水电站发电、水资源利用影响较小;工程引水后枯水年大银甸、海稍、三*、新兴苴水库4座水库均能满足水质目标要求;在退水区严格执行区域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新增退水不会对退水河流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2)地下水 工程已开工的4座泵站地下水埋深较深,工程墩基位于地下水位以上,对地下水影响较小;输水管线工程中达旦倒虹吸、广黄倒虹吸施工过程中局部段基坑开挖存在渗水现象,其余大部分管线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已开工的瓦窑隧洞预测施工期间隧洞最大涌水量在0.0987~1.05万m3/d,目前出现过一次涌水,最大涌水量约为129.6m3/d,涌水时间2天,未出现疏干地下水而出现洞顶植物枯死情况。瓦窑隧洞周边无饮用泉点、龙潭等地下水保护目标,隧洞施工未对周边居民点饮水带来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及交通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为泵站运行噪声。经预测后,环评对超标的敏感点均提出了措施,影响较小。 4.空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燃油废气,作业带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往来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等。环评分析,施工期工程区地势开阔有利于污染物降尘、扩散,燃油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扬尘影响范围集中在下风向50m范围内,距离工程区和运输道路较近的居民点会受一定影响。运营期除管理所会有少量餐厨油烟外,无其他废气排放,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行期还产生少量泵站检修废油。 6.环境风险 施工期可能对施工期区地表水构成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和石油类,从危险性质而言,对供水安全的风险较小;运营期,本项目引水管线为封闭式管道,因此在输水过程中的水污染风险较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 (1)三*水库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在水源保护区内无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等施工临时设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环评提出优化施工方案,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生产生活区,施工期废污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进行植被恢复。 (2)生态保护红线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征占地、设置生产生活区、料场、取弃土(渣)场等临时工程;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破坏植被、捕猎野生动物、乱丢垃圾等有损生态保护红线内环境的行为;加强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其他 优化施工工艺,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人员教育,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表土剥离保存,用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做好隧洞工程爆破方式、时间的计划,减轻施工噪声和振动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动物的栖息环境;植被恢复选用优良乡土植物,遵循“宜灌则灌、宜乔则乔、宜草则草”原则。 2.水环境 (1)地表水 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机修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用房经城镇污水管网收集后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设置的生产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旱厕发酵处理后由当地农户清掏后用于浇地;已建瓦窑隧洞采取平流式絮凝沉淀法处理隧洞排水,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达标排放。 运行期,严格按照设计引水量进行引水,不得增加引水流量,避免增加对鲁地拉电站发电量产生不利影响,以及确保鲁地拉水电站坝址下游的生态流量(400m3/s)。受退水区严格实施《滇中引水工程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二期工程污染防治规划》。 (2)地下水 隧道施工时应根据超前地质预报揭示的地下水出露情况,采取超前预注浆或径向注浆堵水的措施;开挖支护时,应严格控制现场开挖进尺;施工中加强支护,做到边采掘边衬砌,在初期衬砌后及时铺设防水板,并进行二次复合式衬砌;在水平施工缝或环形施工缝使用橡胶止水带止水工艺。 3.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确因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需提前公告;在昼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施工区侧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措施。 4.空气环境 施工期通过洒水抑尘,易散落物料密闭运输并遮盖堆存;加强场内道路清扫,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临近施工区的11个居民点加密洒水频次。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弃渣统一运至规划的9处弃渣场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工程管理所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泵站检修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 环评提出,油料采用双层油罐存储,并采取防腐防雷防静电措施,设置泄漏报警系统,定期对法兰、阀门等进行检测,存储点设于居民点500m之外并设置标志牌;鲁地拉水电站库区及三*水库设置警示标志;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于2021年1月16日至1月30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8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同时在工程 (略) 、县区及村委会进行张贴公告公示。2021年5月19日、20日在《大理日报》第9932期、第9933期上进行了登报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报告书》编制完成后,于2023年5月8日~18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三次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报告书》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