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11日我局受理了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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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兴和县城关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变更) | 内蒙古自治 (略) 兴和县城关镇旧区后河以东的大八*夭村东侧约1km处,距县城约为2.5km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 (略) | 2024年9月1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兴和县城关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