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广东省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发布时间:2022-09-15 10:38:3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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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略)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 (略) 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 | 标的名称:20 (略)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 (略) 站点监测仪器更新项目 标的数量:47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经济社会、行政决策及污染防治等提供准确、有效、客观、公正的空气质量数据。计划购置β射线法颗粒物监测仪8台套,化学发光法NO-*分析仪、荧光法SO2分析仪、红外吸收法CO分析仪、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含空压机)、数据采集传输(工控机)、稳压电源、UPS、数据监控硬件及相关采 (略) 、自动质控所需设施设备等各3台套,动态校准仪(带有光度计)4台套,臭氧校准仪、流量计、便携式 需满足的要求:自动站设备需按相关要求进行比对监测,出具CMA认证报告的手工比对监测服务,核心产品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上架监测,并负责质保3年。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略) 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8号)、《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相关政策。 | 5,* | 2022年11月 | 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原意向公开公示编号:INTENTIONNOTICE[2022]*未备注,同时声明作废。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东省梅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2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