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申报与评定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局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已印发《关于开展申报与评定第二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的通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非遗传承人申报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经各乡镇及社会各界积极组织动员申报,部分项目申报人数较多符合评定要求。但也存在“苗族传统招龙舞”“苗族传统盘皇舞”“黎族三月三”等项目申报人数较少,无法高质量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影响该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工作。
鉴于部分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数量过少,经研究,调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申报。
特此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