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略) 谯城区推动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按照《 (略) 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推动开展全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结合谯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展, (略) 场新形势、新趋势,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 (略) 场主体积极性,加强“换新+回收”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方法举措,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有效机制,着力扩大内需, (略) 场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 (略) 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全区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全区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汽车以旧换新
1.加大补贴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或执行期届满后,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取发放汽车消费券方式促进个人消费者促进汽车消费或以旧换新消费升级,汽车消费券面值设定为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四个档次。
发放1000元面额消费券,适用于购车价格*元以下新购或以旧换新车辆(以税务发票价税合计为准,下同);发放2000元面额消费券,适用于购车价格*元(含)以上--*元车辆;发放3000元面额消费券,适用于购车价格*元(含)以上--*元车辆;发放5000元面额消费券,适用于购车价格*元(含)以上车辆,对应消费券仅限于购买对应金额的车辆,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领券人与购车人须为同一人;消费券设置一周有效期,过期未使用的券码自动回收。
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8%。(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谯城公安分局、区工信局)
2.加强购车优惠政策联动。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组织银行(保险公司)与汽车销售企业开展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与汽车销售4S店对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落实汽车贷款,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渠道,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和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
3.强化汽车领域标准牵引。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引导车主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谯城公安分局)
4.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谯城区报废机动 (略) 场开展业务,完善产业布局。鼓励资质企业在满足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确定若干便利群众的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收购点。
鼓励有资质有实力的回收企业开发应用报废车回收小程序,提供上门收车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组织申报设备更新改造领域相关资金,统筹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等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等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谯城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局)
(二)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5.发挥惠民政策引导作用。采取发放消费券、购入新家电同时回收旧家电予以抵扣等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区财政通过发放消费券方式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不超过销售价格10%、不超过500元的补贴。消费券面额分为200元、300元、500元三个档次。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费券;消费满5000元,可使用500元消费券。按照《安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筛选参与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引导建立家电销售企业(平台企业)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并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6.完善废旧 (略) 络。结合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等情况,编制再生 (略) 络布局规划,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落实相关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根据资质条件、规模大小及环保要求等因素,确定回收资源企业进行废旧家电回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两网融合”。
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 (略) 点或临时存放场所,结 (略) 场体系,推动家政协会试点开展回收业务,在社区建立集废旧家电回收、废旧衣物回收、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 (略) 点。
推广“ (略) +回收”模式,鼓励回收企业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家政协会)
鼓励家电销售、回收 (略) 络下沉乡镇、农村、社区,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三)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7.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装“焕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不超过销售价格10%、最高500元的补贴,家居类消费券面额分为200元、300元、500元。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20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费券;消费满5000元,可使用500元消费券。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居、家装等消费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当简化贷款申请材料,推广线上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支持家居家装企业(平台)等同步推出优惠政策,组织开展促消费“焕新”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谯城公安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谯城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局、区供销社、区税务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亳州中支等部门,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细化落实举措、明确任务分工。
(二)强化资金管理,保障要素供给。统筹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汽车报废更新、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等资金,发放汽车、家电、家居消费券和消费补贴,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谯城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 (略) 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使用促消费2023年度结余及后续新增的奖补资金于2024年5月份开始继续开展促消费活动。结余及新增资金分期*续投入。5月当期投入资金*元,用于汽车、家电、百货餐饮类企业的捉消费活动开展,资金分配比例为汽车类占比50%、家电类占比30%、百货餐饮类占比20%。
以旧换新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统筹活动促进,广泛宣传动员。将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工作纳入“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抖音、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发挥乡镇村村通广播的优势,集中播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发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解读,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加强督促落实,跟踪实施成效。区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以旧换新工作指导督促,跟踪研判消费趋势特点和政策实施成效。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资金和要素的统筹保障,做到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并依法依规查处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