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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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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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等相关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申请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3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请人的授权代 (略) 络开标会议的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略) 络开标会议的应准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