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青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
| (略) 高青县田镇街道、青城镇 | | 13334 |
| 高青 (略) | | 马志伟 |
| 22000 | | 1500 |
| 2025-02-03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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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主要包括青城镇、田镇街道范围内的农村污水和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共涉及 2 个镇 42 个行政村。工程量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管网、污水集水池、检查井、收集盆、提升泵、集水池水位控制系统、一体化泵站、污水处理设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等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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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措施: 运输原材料如水泥、沙石及施工垃圾等车辆要严密遮盖,车辆驶出工地前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避免尘粒沿途散落。对施工现场车辆来往抛洒下来的灰土应及时清扫,减少扬尘产生。 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在规定地点处置弃渣和建筑垃圾,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计划情况。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停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环保等相关部门联系,经采取措施处理后方能继续施工。 |
| 有环保措施: 在工程实施中,须遵守当地环保局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规定。加强管理和调度,文明施工,提高工效,午间和夜间应避免或禁止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采用集中力量、逐段施工办法,缩短施工周期,减轻施工噪声对局部地段声环境的影响。 对夜间一定要施工又会影响周围居民环境的工地,将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置临时声障之类的装置,并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在环境管理监管和批准后方可开工,以保证居民的声环境质量。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及时清运挖土及弃土,弃土堆放要坚持施工堆放原则,不得随意堆放或形成土山,及时种植草被护土。采取防冲刷、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避免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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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