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州大道节点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眉州大道节点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X市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市发改投【2017】60号、眉市发改投【2017年#月#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市本级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条件,略。
1.2本招标项略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X市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投【2017】60号、眉市发改投【2017年#月#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略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X兴略 。
2.略范围
.1 建设地点:眉州大道。
2.2 建设规模:略区段沿线7个道路节点略改造,略分植物,提升道路节点景观效果。
2.3 总投资: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相应略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略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略资格后审。
2.略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有效经营期内,(省外企业应具备《X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X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X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三年(2014年-至今年)完成的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27日 09时 00分(X时间,下同)至 2017年 12月1日 23时 59分 ,在 X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 *** )略文件(无须前往购买)。未在X市公略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数字证书后,略文件,略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日9时30分,地点为X市公略及X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X市X区X路新星巷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蒲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略: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X兴略
地 址: X省X市X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1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略: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