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 荣 (略)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3年4月16日10时起至2023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023/18,法院户名: (略) 荣 (略)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荣昌县昌元街道海棠路351号1幢4单元4-1,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标的物为“ (略) ”,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代约为2000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6月。该标的东临气象局、南临气象局、西临财政局、北临海棠大道。现状为空置。 (略) 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无物业管理,未了解到水电气欠费情况,最终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注:房地产权证(211房地证 2012字第51363号)登记 (略) 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路351号1幢2单元4-1,而房屋实 (略) 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路351号1幢4单无4-1,两处地址存在不相一致情况,本次估价以《 (略) 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坐落调查核实的情况说明》上记载的实际坐落“ (略) 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路351号1幢4单元4-1”为准评估价:31万元,起拍价:17.36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八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八 (略) 安排。八方拍免费咨询、预约电话:400-963-5366或登*http://**,自助预约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 (略) 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管费、违建违规罚款、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 (略) 申请确认。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十、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略)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荣 (略)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迎宾分理处,账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八方拍电话:400-963-5366八方拍官方网站:http://**八方拍微信公众号:bafan (略) 监督电话:023-4678 (略) 地址: (略) 荣 (略) B区(成众上品对面) (略) 监督电话:023-*-*联系地址: (略) 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法 (略) 荣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