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ZC*C1 |
项目名称: | 横峰县岑阳 (略) 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1-18、1-19、1-20、1-21、1-22、1-48共计6处抵债资产整体转让 |
标的名称: | 横峰县岑阳 (略) 288号财富广场5号楼1-18、1-19、1-20、1-21、1-22、1-48共计6处抵债资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298.*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2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7-05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项目简介: | 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信州支行持有的横峰县岑阳 (略) 288号财南广场5号楼1-18、1-19、1-20、1-21、1-22、1-48共计6处抵债资产整体转让,总面积322.19㎡。 |
| 1.标的质量、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不包含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4.受让方须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让方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变更过户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受让方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6.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7.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清单。 |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 (略) 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权属变更】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权属变更过户等手续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协助提供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 (2)受让方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标的权属变更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标的变更过户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2)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均由转让方承担。溢价分成 (略) 络竞价情况下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①.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 ②.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且大于零)。 (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待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策划竞价中心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 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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