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2.*米LED发光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2.*米LED发光字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望疃镇望疃新村工业园西许庄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 (略)
请相关公众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项目性质:新建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 (略)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拟投资*元,于 (略) 利辛 (略) (略) 交叉口安徽润生5号厂房(本项目租赁5号厂房1层东半部和2层全部),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原料库、成品库及其他辅助用房,配备LED发光字生产线1条,购置生产用水帘喷漆房、烤箱、雕刻机、UV平板打印机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米LED发光字的生产能力。
二、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有组织 | 雕刻粉尘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2) | 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 | 负压收集+水帘+干式过滤器(TA00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 | |||
晾干废气排气筒(DA003) | 非*烷总烃、二*苯 | 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 | |||
厂区无组织 | 非*烷总烃 | 生产时车间内门窗关闭,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保证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
厂界无组织 | 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 | 生产时车间内门窗关闭,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保证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SS、NH3-N | 化粪池 | 利辛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 | |
声环境 | 产噪设备 | dB(A) | 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风机消声,结合厂房隔声与距离衰减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 (*)3类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合理设置垃圾桶;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设1个一般固废间,建筑面积为10m2; 危险废物(漆渣、废干式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设1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30m2。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喷漆房、原料库、危废暂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渗透系数≤10-12cm/s;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他生产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渗透系数≤1.0×10-7cm/s。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做好应急软硬件建设和储备,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成立环境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 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领导并组织企业环境监测工作; 监督检查本项目各个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并提出改善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负责本项目职工的环保教育工作,以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 接受省、市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按要求上报各项环保报表,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情况; 与上级环保部门核算排污费及收缴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排污费收缴以及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 组织调查污染事故及污染纠纷案件,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负责对集团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负责所有污染源的日常管理,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有效控制“三废”排放量; 负责企业环境统计工作,并根据统计数据对环境质量进行定时定量分析;负责企业的“三废”治理及日常管理与环保技术开发利用。 2、制定环境管理制度,主要制度包括: (1)环境保护职责管理条例 (2)处理装置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3)污染物管理制度 (4)建立台账制度 (5)排污许可制度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9计算机制造391,电子器件制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其他,因此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型为登记管理。 (6)排污情况报告制度 (7)污染事故处理制度 (8)信息公开制度(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9)环保教育制度 (10)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3、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结合“4、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中各要素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相应监测工作。 4、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1995)(GB*.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物排污口(源),设置提示式标志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式标志牌。 标志牌应设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m。排污口附近1m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 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在线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建设单位必须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如果需要变更的必须报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项目需要设置的标识标牌有: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各废气排放口、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固废暂存场所;此外,各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应挂牌标识名称及操作规程。 |
(略) 年产2.*米LED发光字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件:《 (略) 年产2.*米LED发光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