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河县阿热勒托别镇村护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
项目名称:青河县阿热勒托别镇村护 (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河县阿热勒托别镇村护 (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
单位: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阿热勒托别镇村护 (略) 建设,设计长度:2051.704 米等。(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双方协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 疆备案登记手续,即《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 进 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 (略) (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 (略) 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略) 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响应文件将被“ (略) ”拒收。
(略) ,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如需进行多轮报价,必须使用“点聚签章服务”,请确保报价时已启动该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河县阿热勒托别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河县阿热勒托别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欢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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