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三教产业园自嗨锅全球味觉中心暨西南总部基 (略) 工程、永川高新区凤凰湖汽摩生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永川高新区凤凰湖汽摩生态产业园二期工 (略)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0﹞442号、永发改审批﹝2022﹞110号、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川区高新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汽摩生态产业园、凤凰湖产业园,三教产业园,港桥产业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汽摩生态产业园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室内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 (略) 政工程、室外土石方工程、室外安装等;
(2)永川凤凰湖 (略) 工程(二期):全长1.1km,主要建设内容为建 (略) 基、路面,边坡支挡、排水 (略) 、路灯照明、交安设施、海绵设施等相关内容;
(3)兴龙大道与永川南连接道互通立交工程:改造及新建兴龙大道长约0.75km, (略) 幅宽29m,设计速度60km/h,为双向6车道,采 (略) 标准,高速连接道全长约0.97km, (略) 幅宽为29m(双向6车道), (略) 标准,连接道与兴龙大道相交设置单喇叭立交1座,立交含桥梁1座(桥长70m);
(4) (略) :道路长719.41米,道 (略) (略) ,双向四车道, (略) 幅宽度为24米;主 (略) 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岩土工程及景观工程等;
(5)三教产业园金鼎大道西段:道路全长1.71km,包含桥梁一座,设计速度60km/h, (略) 幅宽度35m,双向六车道,主 (略) 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6)三教产 (略) 道路工程:位于三教镇工业片区,道路全长1.46km,道 (略) (略) ,设计速度为40km/h, (略) 幅为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为26m,主要内 (略) 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7) (略) :道路长约0.9公里,道 (略) (略) ,路幅宽24m,双向四车道;主 (略) 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 (略) 工程等;
(8) (略) :道路长约1.08公里,道 (略) (略) ,路幅宽46m(道路36m+绿化带10m),双向六车道,建设内 (略) 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 (略) 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完成竣工验收。
(2)建筑安装工程部分: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施工工期:4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1)、(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 (略) 政行业设计*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第3.1.1款的资质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人: | 重庆 (略) | 代理机构: | 中渝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永川高新区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中国 (略) 重庆永川支行 | ** |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略) 重庆永川支行 | *0220 |
(略) 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略) 永川支行 | *977-373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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