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就“ (略) (略) 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处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下*区*家铺社 (略) 7号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新建废旧锂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处理项目,总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m2,新建2栋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综合楼、仓库等辅助设施,建成后废旧锂电池梯次处理能力为1.*吨/年(年梯次利用退役电池0.*吨,年拆解破碎电池单体、极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途径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_rwL5tTP6D1jzCJGMhO8g?(提取码:Zy88)。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六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_rwL5tTP6D1jzCJGMhO8g?(提取码:Zy8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下*区*家铺社 (略) 7号
联系人:柏总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本公告发布起,公示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