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清溪场街道望明村甘龙寨组、大园子组、潘家组道路路面整治工程
施工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秀山县清溪场街道望明村甘龙寨组、大园子组、潘家组道路路面整治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5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清源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 秀山县清源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清溪场街道望明村
2.2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874km,其中:混凝土路面长2182m,路面宽度7.0m;主线水泥混凝土路面长848m,路面宽度4.5m;夹麻井至孙家片路段水泥混凝土路面长844m,路面宽度3.5m。
2.3 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59.74万元。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 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9日起,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24年2月26日14时00分至 2024年2月26日 14 时3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秀山县清源 (略)
地 址: (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站前新区2号商住楼2层左侧办公楼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 :023-*
代 理 机 构:重庆青途 (略)
地 址: (略) 秀山县义洲3街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