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合同可能存在哪些消费陷阱?
(一)合同预算低报高收
装修公司以口头形式低报预算,当消费者交付定金后签订合同时,再以较高造价出具预算单据,如找平、回填、抹灰等必做项目的价格偏高。
(二)水、电改造价格不明示
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以水电改造价格需按实际发生量计费为由,不提供水电改造项目的详细价格清单,待施工后再随意要价。
(三)拆项收费谋取不当利益
装修公司将地面、墙面等工程项目拆分为拆砸、找平等多个单项,有的还以免费拆砸为诱饵,故意过度拆砸,之后再将“找平费”作为增项收费。
(四)合同中使用材料质量等级约定不明。
装修公司施工中使用低质材料,却按照高等级材料收费。
二、装修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三、装饰装修定制产品“货不对板”或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定制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消费者可按照 (略) 采取措施补救整改或者重做;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没有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情况和性质,可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因装修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经开区消委分会提请消费者注意:
(一)不要轻信家装宣传广告;
(二)不要轻信推销员许诺、打折促销;
(三)不要轻信证书复印件,要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四)不要轻易相信样板间展示;
(五) (略) 自己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