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四川国海 (略) )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调查地 (略) (略) 仁寿县迎宾大道旁(中心坐标:东经104.13866°,北纬29.98119°),占地面积80.70亩。项目地块历史为宅基地、农用地,规划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兼容B1)。
调查情况:通过对地块历史情况的查询、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开展,项目地块用地历史为居民住宅、商铺(主要 (略) 、建材销售等,目前部分居民和商铺已搬迁或关闭);文林镇佐桥小学(教学楼和操场,教学楼建于1985年,操场建于2006年);农用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企业(仁寿县赵四欧式建材经营部(建于1989年);仁寿 (略) 和废旧衣物回收点(建于2018年);仁 (略) (2006年-2018年期间);河沙、页岩砖临时堆场(2019年-至今);商贸公司(2018年-至今);种子、兽药仓库(2000年-至今);鸡、鸭散养户(2017年-至今))。地块内东南侧、西南侧堆放少量建筑垃圾,主要堆放废弃包装袋、水泥块、木板、人行道路砖、废砖块等,来源于周边居民住房拆除或装修产生的建渣, (略) 政道路改造过程产生的废弃物,为近一年堆放。
地块历******农用地以种植蔬菜为主,不存在污灌情况;地块历******无规模化养殖场;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土壤无异味;地块内和周边企业未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客土;现场调查表明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VOCs快速测定结果和对照点无明显差异,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或经营活动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通过******阶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快速检测等调查,认为项目地块无疑似污染情形,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类用地进行使用。
项目概况:调查地 (略) (略) 仁寿县迎宾大道旁(中心坐标:东经104.13866°,北纬29.98119°),占地面积80.70亩。项目地块历史为宅基地、农用地,规划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1兼容B1)。
调查情况:通过对地块历史情况的查询、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开展,项目地块用地历史为居民住宅、商铺(主要 (略) 、建材销售等,目前部分居民和商铺已搬迁或关闭);文林镇佐桥小学(教学楼和操场,教学楼建于1985年,操场建于2006年);农用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企业(仁寿县赵四欧式建材经营部(建于1989年);仁寿 (略) 和废旧衣物回收点(建于2018年);仁 (略) (2006年-2018年期间);河沙、页岩砖临时堆场(2019年-至今);商贸公司(2018年-至今);种子、兽药仓库(2000年-至今);鸡、鸭散养户(2017年-至今))。地块内东南侧、西南侧堆放少量建筑垃圾,主要堆放废弃包装袋、水泥块、木板、人行道路砖、废砖块等,来源于周边居民住房拆除或装修产生的建渣, (略) 政道路改造过程产生的废弃物,为近一年堆放。
地块历******农用地以种植蔬菜为主,不存在污灌情况;地块历******无规模化养殖场;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土壤无异味;地块内和周边企业未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客土;现场调查表明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地块内土壤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VOCs快速测定结果和对照点无明显差异,表明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或经营活动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通过******阶段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快速检测等调查,认为项目地块无疑似污染情形,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用地质量要求;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作为******类用地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