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项目编号:LYHJZB * QY-TP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2016年寿山镇境内村屯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寿山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实施,项目业主及采购人均为 (略) 市 (略) 区寿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 (略)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寿山镇境内村屯环境整治项目
2.2
项目概况:七一村至国庆村北环路段、七一村至热闹村一级路路段、忠诚村至永治村辽 (略) 路段、山湾村至黑牛村路段垃圾日产日清;热闹小街垃圾随产随清及七一村、山湾村、忠诚村、东升村、国庆村、热闹村等其他村屯垃圾清运。
2.3 谈判范围:寿山镇境内道路、村屯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服务。
2.4 项目地点:寿山镇境内各村屯及道路。
2.5 质量要求:按采 (略) 。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3谈判应答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谈判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3.4 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谈判。
四.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应答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6 年 3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有限公司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采购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谈判申请人在提交谈判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 有效谈判应答人不足三家时, (略) 组织谈判。
5.5 当有效谈判应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谈判限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区寿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市东吉大路505号
邮 编: ***
联系人: 冯玉忠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 ***
联系人: 段 连
电 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