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3万吨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月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精细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 (略) 泾县云岭镇中村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淘汰原有摆式磨粉机1台,增加洗矿机1台,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及绿化、配套环保除尘设备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工程,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环保、安全水平。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本次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洗矿投料、破碎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机与洗矿机投料口配套喷雾降尘设施,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磨粉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DA001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破碎粉尘、磨粉粉尘废气合并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成品料仓仓顶配套布袋除尘器,料仓呼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原料原矿由运输车辆运至料场棚进行卸料,原料堆场卸料粉尘、洗矿投料与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抑尘,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封闭,洒水抑尘,堆场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出厂前覆盖并冲洗轮胎等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洗矿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洗矿废水经收集后由泵打入泥水分离罐中,经泥水分离罐处理后的上清水和压滤水回流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下方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厂房设置双层隔板,高噪声设备采取半地下式或靠厂界一侧的厂房采用双层隔声板加隔声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经过压滤机压滤的污泥暂存于污泥库,用于长垄村荒田复垦用土;项目营运期设备维护保养用润滑油为供应厂商到厂添加,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均由供应商回收带回;生活垃圾进行妥善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项目代2310-*-07-02-*)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