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产销售单一饲料初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生产销售单一饲料初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产销售单一饲料初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龙江 (略)
建设地址: (略) (略) 龙江县白山工业园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2年6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温工